求助銀行帳戶被凍結還有開庭的問題

剛剛看到最後


有人申請法官檢察官不準欸==

剛剛我有跟對方說書記官跟我講我可以提出民事的損失賠償

我講a先生他應該不能不能對號入座吧…

我跟他談的時候有按住性子

真的第一次遇到這種人我銀行帳號不能用就很麻煩…
他是在收到東西後才跟警察說

並不是達成協議當天說的

也就是說大概隔了兩三天東西送到他手上他才跟警察聯絡

然後我戶頭被凍結也是事實==

他態度真的也是很差一直怪罪我我我沒跟他聯絡怎樣的

小罵包㊣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賣東...(恕刪)

你要不要問問看??
檢察官要開庭時,你不去,對方提出撤告申請,
讓檢察官不起訴

小罵包㊣ wrote:
剛剛看到最後有人申請...(恕刪)


不准要看原因是什麼,你的電腦使用地在台北,就可以申請到台北。

這裏有這一陣子PTT上一連串告人的案件,你可以參考做法,但聲請表格可以上網下載:

http://disp.cc/b/796-7b22

acehwang wrote:
不准要看原因是什麼,...(恕刪)



看完後我想我還是越早越好

另外想問我要怎麼查詢案子的股別還是編號

不然無從問起剛剛a先生只丟一句不知道就不給我回覆了

aavicky wrote:
你要不要問問看??檢...(恕刪)


有這種方式嗎??我不去然後叫他撤告


會不會無故未到被通緝啊

小罵包㊣ wrote:
有這種方式嗎??我不去然後叫他撤告


會不會無故未到被通緝啊
.(恕刪)

收到傳票就會有股號,

你先寄書面資料給檢察官,
附上出貨的証明,再詳述經過,


第一次没到,會再寄傳票,
 (等到傳票寫抗傳即拒,
就一定要到,)
所以最快也是要等收到傳票才能有以上動作嘍!!

那我過幾天趕快去臺北地方法院買那個轉移的申請書好了

aavicky wrote:
你要不要問問看??檢...(恕刪)

前面不是有人提過
公訴罪不能撤告?
acehwang wrote:
申請移轉管轄地到台北...(恕刪)


民事部分才有所謂的以被告所在地為管轄
也就是以債務人為管轄為主,債務人(相對人)又可以稱被告才可以聲請管轄權移轉
只要是刑事,都是以事發為管轄地
而原告是在金門沒收到東西,當然是以原告所在管轄地為主

而網路是因為沒有所謂的"事發行為地"
所以PTT當然可以聲請所謂的管轄權移轉

樓主
您可以跟該位書記官聲請"遠距訊問"
然後至您所在地法院,填寫遠距訊問聲請單
這樣在您所在地法院就可以直接作偵訊,不用到金門

一定要到金門或是聲請遠距訊問
如果兩次不到,您所在地的分局,真的會去拘提您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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