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汁雞腿 wrote:肯定的吧~找學生賠的...(恕刪) 水云 wrote:但其實應該是找破壞者...(恕刪) 未滿20找學生家長賠...超過20學生賠 有種抗爭就要有種承擔一切後果 不能抗爭完就拍拍屁股走人不然..受苦的又是廣大的納稅民眾
bakafish wrote:真是神回覆連樓主的連結都沒點進去看就在回樓主的影片不就是在美國德州難道你以為是台灣? .................沒錯,我真的沒看就回影片是在美國阿....我還以為今天新聞可以看到立院有學生.....害我高興了一下...在美國強制驅離是不會客氣的,警察公權力與法律規範也是沒有讓步的空間的。隨便的藍 wrote:你幹嘛打人家臉..... 他沒打我臉,你誤會了。在美國有人有膽敢闖入國會還破壞霸占,一定是來一個射一個,來兩個宰一雙!這些抗議的學生被折手背真的剛好而已.....(我還是沒點影片看)
要不學狠一點學 德國二戰那個開戰的那個黨人家可是直接 把國會燒了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B%BD%E4%BC%9A%E7%BA%B5%E7%81%AB%E6%A1%88這樣才是真正 狠放把火燒了 連立委一起燒一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