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對法律的認知, 法律上已贈與的物品(動產或不動產), 應該是必須經過法律訴訟, 並由法官判決, 才能撤銷贈與的.你目前只是銀行提起"調解"這個動作而已, 若你不答應, 之後銀行也必須提起法律訴訟, 經法官判定, 你的房屋贈與才有可能撤銷的.銀行有很多動作是在威嚇債務人, 希望法律訴訟前債務人就會乖乖還錢.建議樓主找一下法律資詢, 才不會被銀行先嚇倒. 要知道目前的法律是沒有"父債子還"這條的.
類似的情況我家也發生過。記得調解委員會時,那個調解員的立場有點OOXX,一直要我和解。不過,我沒理他就是。最後上法庭,我自己寫的狀子,念完一便之後,就換法官念對方,然後對方就當庭撤回訴訟。給板大参考参考
ch570117 wrote:共積欠消費款15萬元...(恕刪) 看看15萬元是本金而已?還是本金加利息?如果是大筆款項,再去慢慢和銀行玩,但只有15萬元的話,建議去和銀行談分期還款,還一還比較輕鬆.不然,債還是擺在那邊,這次被你處理完了....還是會一直有下次的!!(銀行每過一陣子如果想到,就會再想個理由來和你玩一下,反正人家是在公司上班,而你就可能要請假來處理....)
幫你整理一下第一:時間點,債務發生時間及產權移轉時間,若債務發生在產權移轉之後,自然影響不了。第二:舉證買賣證明,凡買賣合約書、資金流程中的任何憑證(如匯款單、存褶...等),及你繳納房貸的憑證,證明是有償的交易。祝順利
哥哥不行了 wrote:沒上過法院,請問大大說的是住家附近的調解委員會嗎?因為我要去的是地方法院的簡易庭,所以是一樣的嗎?謝謝...(恕刪) 法院有調解委員會.放心好了,這種小額民事一定會先丟給調解,真的調解不成才會進入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