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種:花費固定,薪水扣掉花費剩下的為存款....也就是:固定薪水-固定花費=剩餘存款。
第2種:固定存款,薪水扣掉固定存款剩下的為花費,也就是:固定薪水-固定存款=剩餘花費。
乍聽之下這兩種感覺很像,但是精神完全不同!
第一種方法,真的很難存錢,算是比較重享受.....
第二種方法,才有辦法存到錢,屬於強迫性存款,而且有時花費沒有用完,剩下的還可以做為自己零用金,還有成就感呢!
而且強迫性存款有個好處,就是你每月的固定存款,可以有效的投資,當你有固定的銀彈,不管是基金還是股票,都有辦法去操作!第一種方法真的沒有辦法!
我原本也屬於第1種方法,當認識我現在的老婆,他是用第2種方法強迫性存款,被我老婆糾正,我才跟進,而且一年下來,才知道真的可以存到錢,並且才知道人還是有潛力的,為何呢?
當發覺花費快完了,原本開車變成騎機車,坐公車。原本外食變成自己煮,手機費本來很高,想辦法節制。原本有喝飲料,最後當真的沒錢了,就喝白開水囉!當然,有時還是會超支,但是絕對差異不大。
年終獎金下來,抱歉,不是用在爽,而是先把未來一年固定花費先扣掉(如所得稅、保險、車稅、過年紅包...等等先扣掉)剩下的再扣除預計存多少,其它的才是我的零用金.....
雖然生活比較苦,但是真的有成就感。每年存的再加上存款的再利用(也就是投資),發現我的簿子數字越來越多,覺得這種付出都是值得了!
但是樓主,你這樣已經很強了啊!因為信貸+信用卡+固定基金=18000元了,已經算是存錢了(還債也算是存錢的一種),我想已經夠厲害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