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ikaku wrote:不知道甚麼事

只是對刑事程序有重大誤解


我根本就不想告他
他首先在這邊傳私信罵我是禿頭
接下來在FB 寫信嗆聲
後來受不了他反罵他幾句
他就說用侮辱罪告我

還說什麼之前告一個政大研究生

我只想說當訟棍請專業一點好不好

私下罵人並不會構成侮辱罪


easontang wrote:
PLS PM 一下....(恕刪)


Check pm
TheNewIpad wrote:
我根本就不想告他他首...(恕刪)

放心啦, 台南版根本就是最溫和理性,
還看不到哪篇足可成立告訴的, 真是無聊,
動不動就想告人, 乾脆就別來論壇發言了




國軍未下線 wrote:
如果他真的要告你 警察會有你家地址


是的

因為警察局受理後,會通知相關網站提供IP/個資

現在註冊Mobile01 可是要留電話的......

遇到有人起肖.....千萬不要認真, 刪除私訊就好.


TheNewIpad wrote:
某會員會傳私信罵人你...(恕刪)


沒想到釣魚風氣也會跑到mobile01
這種人真的沒有其他工作可以做嗎?

fedroy wrote:
沒想到釣魚風氣也會跑到mobile01
這種人真的沒有其他工作可以做嗎?


就擋人財路被追殺
想當年我年輕氣盛...............
錢花的完是財產,錢花不完是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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