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idei wrote:
這種合約大多是定型化...(恕刪)
你確定你了解什麼是定型化契約?
電信業的定型化契約,通常一定會遵循主管機關的公告,你要翻盤的機率很小的
再者,電話號碼是公共財,消費者只是租用,並非擁有,業者根本不需要「債權」就可以回收
sailor0220 wrote:
不吐不快....現在的電信業者真的很誇張...
我老姐來大陸前有綁約, 因為三個月回台一次,
所以回台都會一次交三個月累積費用然後復話..
就這樣一年多都沒問題..
最近回台突然跟他說 該號碼已經拆機不能使用了!
就算是付了三個月的欠費也不能恢復...
而且, 在不能使用此號碼的狀況下,
還要付690x3+9xxx違約金, 一共是1萬多
而且交了還是不能使用該號碼....
這真的很誇張!!
難道就不能繳交欠費 然後繼續使用該門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