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款!討債遭設計,反被告恐嚇!有天理嗎?


King2226 wrote:
郎客啊!是不是沒有看...(恕刪)

那就上法院
要求還錢
不用走協調了

King2226 wrote:
郎客啊!是不是沒有看...(恕刪)


2/阿龍說要把他惡行惡狀昭告天下讓他雞犬不寧〜夠條件成為恐嚇事實嗎?

這算什麼恐嚇? 你除非遇到恐龍法官吧

再說

阿不信 欠錢在先 借錢有單據卻又不履行債務 你可以拿這個告他欠錢不還吧~

King2226 wrote:
朋友阿龍被友人阿信騙款五萬(有單據
為證),亦經數次調解會過程無解,阿信就是不斷擺爛裝傻喊窮。
但某天阿龍在餐廳巧遇阿信及一名友人用餐,隨即上前討債,最後落下要將對方的惡行惡狀昭告天下,讓你的生活因此雞犬不寧的話後離開。
最近聽說他接到通知說阿信要告他恐嚇,還握有當天的錄音和人證。現在阿龍也很苦惱被騙錢反而還被設計錄音而告他恐嚇。
請問01的高手們
1/如何讓阿龍在官司中全身而退?
2/如何反過來讓對方在法理上得到教訓?
3/如何拿回有單據為證的欠款?...(恕刪)


1.請愛用Google,查詢"恐嚇構成要件",身從未進何來全身而退之說?

2.請愛用民事訴訟,花1000元就可搞定的問題,別搞到太複雜

3.同上所述


今天聽阿龍講他是被控告以第302法條
302是妨害行動自由罪
看文章內容從頭到尾完全看不到有這罪成立的要件
如果真的用302告上了法院被告當事人還可以反告誣告罪
然後討債的部份其實上法院打一打比較快
金額10萬內開個小額訴訟通常開一庭就可以打完的
當初為何不走這步?
King2226 wrote:
今天聽阿龍講他是被控告以第302法條

刑法第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表示你發文 有漏了情節...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恐嚇他是事實

欠錢不代表可以恐嚇

被告恐嚇我想應該會超過五萬

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King2226 wrote:
朋友阿龍被友人阿信騙...(恕刪)
+1

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講,誰吵架會說 "我要讓你雞犬不寧"?
欠條為何到人家手上?為何要告你妨害自由?

還有,什麼時候要承認你就是阿龍?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刑法第302條:(剝...(恕刪)
哈哈!有些看到黑影就開槍,回文沒有建設性的網友〜我笑了XD
我純粹聽到什麼幫忙上來幫朋友問點什麼霸了!如有遺漏我也無法多做說明,因為我知道的就暫時這麼多了,阿龍也非我家人可以一直隨時問他來補充討軍師。
至於說我什麼時候要承認我是阿龍?
這事和我們家很像
只不過討債時委託我岳父的朋友
無恐嚇或暴力行為
也是被告恐嚇
不怕, 直接向檢察官說明就好, 不要被檢察官的一些話嚇到
最後不起訴處份, 債還是繼續討, 告對方誣告進行中
有些人不想還錢就用這招, 很可惡.
其實司法界也很討懕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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