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貓之僕 wrote:有時侯炸雞就是快吃完...(恕刪) 如果真實是這種情況那換一個我覺得很合情合理。但我指的是真的有很多這種貪小便宜,幾十圓換自尊他們還樂此不疲的心態的人。飲料喝到要見底了,說味道怪怪要退錢或是換新一杯,餐點吃到幾乎沒渣渣留一口說有問題要退錢換是換新的,這種人你我都心知肚明,滿街都是。
www40621 wrote:吃不飽可以買兩個,不需要用奧客手段去換一個(吃到剩三分之一說不新鮮想換?誰信。),除非你覺得錢比自尊重要,那我無話可說。...(恕刪) 啊~~不是那意思~~兩段話剛好放在一起~讓人誤解了這種事我不會去做啦~無法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