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umin wrote:
死去的老爸,欠已離婚...(恕刪)
這年頭,意圖惡性倒債的人大多都準備好一筆這輩子夠用的錢! 並脫產到親戚帳戶.
講真的,就算有申請到法院的債權確認? 又怎樣? 只是遲來的正義! 債權人看了也心酸!
債務人? 可以就說人命鹹鹹, 債權人得天天燒香保佑債務人長命百歲! 看哪天回光返照? 還是有沒有機會還! 不燃過了25年? 都沒有了!
我個人覺得最慘的就是那個外公欠債, 結果子女輩的都有拋棄繼承, 結果忘了幫孫輩的辦, 結果那個孫輩要去背債! 這個是法律的錯? 還是怎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