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不管是不是基於環保的理由,人家"試辦"把每週其中一天的工時分到其他四天去上,工時沒縮減,班也沒少上,那沒什麼不可以吧!還是看著人家每週多放一天,酸葡萄吃到眼睛發紅光...sdmaster wrote:一直有個想法公務員、公立機構(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應該周開七天或是延長 接受民眾洽公時間因為社會上有許多人在上班時間拼經濟,根本無法到縣市政府接受服務這想法並非要公務人員一周上七天班或是超時工作,而是人力調度的問題不知道何時"公僕" 才能想通這道理 我也很支持這個想法啊!要不然我上班他上班,我下班他也下班,想辦點什麼事都還得請假去,真不划算!通通改成像捷運一樣全年無休輪班制,每天早上六點輪班到晚上十二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