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60819 wrote:大部分的人都說「第...(恕刪) 當然是阿第三方支付,由你們公司申請帳號,消費者刷卡入你們公司帳再由你們拆帳給業者hp60819 wrote:我們的角色沒有接觸...(恕刪) 營運費用很可觀的更何況消費者的錢在你們這,業者的錢也在你們這說你們沒有接觸雙方,誰敢相信你們網站的信用
hp60819 wrote:我們的角色沒有接觸...(恕刪) 媒合時就需要聯絡、價格和商品資訊,不然你以為WV來台灣為什麼還要成立一家旅行社?如果真的都不涉及,那你們也只是一個第三方支付平台,要論公信力和財力你們比不上金融業,要論服務還有很多一條龍的電商和支付平台,你確定還要跳這紅海?
亞利安星人 wrote:媒合時就需要聯絡、...(恕刪) 對阿~~~當初我就評估過這樣的案子可行性不高,初期投入的資金又太過龐大像現在很多很多的飯店訂房網站事實上也並非交由飯店業者與消費者做直接連結都是跟業者簽約取得固定房數,由網站業者負擔營運損失的要做媒合的話建議還是想想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