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olloki wrote:因為我姊收入較多爸媽與奶奶都是給她申報扶養結果我姊回來很生氣她說國稅局說我媽已經被我阿伯的女兒申報扶養我們不能申報國稅局說只要有身份證號碼就能申報我媽的扶養還會被阿伯的女兒搶去報而且她也無法證明跟我媽居住一起這樣不就親戚每個身份證號碼給她報一輪? 跟你姊姊還還有媽媽到國稅局當場咆哮,當事人到場,伯母的所得稅扶養馬上就可以拿回來了鬧的兇一點,連奶奶的那一份說不定都拿得回來(PS:死亡證明哪個子孫簽的?反正關係都不好,田無溝水無流,鬧大一點就是你的,讓國稅局爽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