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檢舉公司虛報薪資及國稅局後續問題

majumi wrote:
哈哈哈。其實,你不用...(恕刪)



所以這個「撤銷」不是真的要把這案件撤掉當作沒這回事吧! 應該算口頭告知這件進度已經結尾之類對吧⋯⋯

再次證明 犯罪者天堂 之說

這就是資方 吃定勞方 的原因了

違法事實明確 還能有一些人 幫說話

始終認為 法>理>情 而不是 情>理>法 既然違法在先 就不要再拿上來討論了 同情心不是這樣濫用的
much59 wrote:
所以這個「撤銷」不是真的要把這案件撤掉當作沒這回事吧!應該算口頭告知這件進度已經結尾之類對吧⋯⋯

舉白旗投降。
坦白說,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勞檢之後,被檢舉公司也是緊張兮兮的要檢舉人打電話去"撤銷",但實際上此時撤銷根本沒意義了。
我猜測啦,
應該是,要求胡搞瞎搞的企業公司,"出包前"就應善盡與員工溝通的義務,別搞到去官府告狀的,
另一層意義可能是,
當檢舉人真的打電話去撤銷了,
就表示檢舉人有收到被檢舉公司的主動說明,兩造都滿意了,真的結案了。

當你去檢舉了之後,確實可以撤案,
但,曾經檢舉的動作、案號不會跟著撤掉、消失掉,
撤案也得要有理由,理由會被記錄起來、存檔。
檢舉人主動能撤案當然最好,
不然哪個公務員希望轄下的檢舉案件多到爆,
不就表示轄下企業行號,通通沒在給我信道?
這和公務員的考績有關啊~~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會錯了,
123456789012345
國稅局有接受你的投訴不錯了啊

前年入股投資桃園某新成立的電子公司
我自己也進去做員工

老闆(大股東)每個月大概只有一半的時間在台灣

公司的帳本是A股東在管的

每個月刷簿子,總是有幾十萬大陸匯過來的款項
但公司完完全全無出貨(沒進帳)
也就是說老闆很有可能在用公司戶頭在洗錢

我們身為股東,又在公司,自然怕受牽連
股東A把銀行的所有的匯款記錄都影印了一份
打電話去桃園國稅局說這公司怪怪的
老闆可能在洗錢

國稅局說:請提供證據
A:附上銀行簿子匯款影本不行嗎?這公司根本沒在營運出貨,每個月都有大陸來的幾十萬匯款,這不奇怪嗎?

國稅局說:請提供更詳細的證據
光有台灣的銀行簿子影本是沒辦法成案的
如果我們接受檢舉
該老闆來了之後,說一句這是貨款
我們也沒轍啊

A:原來國稅局是如此幹的 (都說公司沒出貨,還貨款咧)
我如果有這神通,把證據都查好了
還需要你國稅局幹嘛
當法官宣判的嗎

比如打電話給警察局說我要報案
樓上KTV有人販毒
警察局說:麻煩請提供詳細證據
何人在交易,交易金額、交易的方式等等的才能成案
聽了都吐血

再想想網友所言:想犯罪來台灣
真是一針見血啊

樓主也別太計較
至少你的案子你去檢舉
國稅局接受了呢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