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不甘~就讓她的所作所為曝光吧!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天要下雨 娘要嫁人
是連皇帝都管不了的事情

更何況是你爸已經往生了
房子當初就是買在繼母名下
不是遺產

人在情在
人都不在了,還講情?


如果要走法律
看看有沒有當初購買該屋的合約
你父親繳貸款的紀錄等等
鄰居等等人證

然後請律師來告一個
確認之訴

確認該屋屬於遺產的範疇
那至少還有一絲絲機會



威廉S wrote:
我不奢望阿公有甚麼作為~
只是讓她家的人知道!她的所作所為!


所以你文中的 阿公 指的是 你繼母的爸爸..??

她家人怎麼會不知道她要賣房子再婚去?

搞不好再婚對象還是她家人介紹的。

你爸不在了,她再婚了,你跟她沒關係了,(建議你去確認一下 你跟她還有沒有法律上的身份關係)

她要是 錢被再婚對象騙光了 老了 病了 躺在那邊長蛆,都不干你的事了。

當作是一場惡夢,

快醒來吧!



威廉S wrote:
父親走了也才不到兩年...(恕刪)

...................

威廉S wrote:
沒辦法!
那不是遺產...(恕刪)

阿公知道也不能改變事實,只是徒增阿公的煩惱擔憂憤怒。
我得做法會是選擇不特意告知,讓阿公平靜過晚年。

威廉S wrote:
父親走了也才不到兩年!
繼母就要把父親辛苦一輩子的房子賣了
去結婚!!!冷
只傳了一句:房子賣了你的東西甚麼時候來搬走!!
從小我也是跟你們苦過來的!
從國中畢業開始賺錢以後
該付的家用我也沒有少給過!
妳就這樣把爸爸的資源全部占為己有!
重點是還去結婚買新房子
根本就是過河拆橋!
阿公是個老榮民!還蠻明理的!
我要寫一封信給阿公!
讓她知道你的所作所為
請各位朋友給個意見!
這封信如何寫呢?...(恕刪)


要怪,怪你爸愛到了沒想清楚
既然房子是買你繼母的名字,那就是他的,你爸給他的,你也沒有資格說什麼(當初有人出來說應該共同持有嗎?)

如果說付出的家用,你爸的其他遺產你還是有份分得,你繼母拿1/2,剩下1/2是你的(或你兄弟姐妹一起)

我是覺得....
既然是繼母,看樣子你跟他感情也不是太好
而且你爸是過世了他才改嫁,不是外遇或劈腿,都事隔兩年了,嚴格來說,沒那麼嚴重吧
想開點,你爸都不在了,感情不好的繼母,就當作是不熟的朋友吧
放人家一條路走,也是給自己一條路...
威廉S wrote:
父親走了也才不到兩年...(恕刪)

搬好椅子了
房子既然是她的名
她自然有權作處理

而且聽起來她跟你爸也沒生兒女
不趁現在嫁人
難道以後你會養她?

其實沒甚麼好不甘心的
反正以後兩不相干
至少你以後不用再負擔長輩醫藥費養老費了
阿公知道如果跟你一樣,應該會氣死,然後就 劇終。 結果你會更鬱悶,所以算了吧。

briareus wrote:
房子既然是她的名她...(恕刪)

有生呀~生了兩個妹妹~彼此感情也不是很好~!

威廉S wrote:
父親走了也才不到兩年!
繼母就要把父親辛苦一輩子的房子賣了
去結婚!!!冷
只傳了一句:房子賣了你的東西甚麼時候來搬走!!
從小我也是跟你們苦過來的!
從國中畢業開始賺錢以後
該付的家用我也沒有少給過!
妳就這樣把爸爸的資源全部占為己有!
重點是還去結婚買新房子
根本就是過河拆橋!
阿公是個老榮民!還蠻明理的!
我要寫一封信給阿公!
讓她知道你的所作所為
請各位朋友給個意見!
這封信如何寫呢?(恕刪)


算了啦

何必又牽扯無辜的人下水

既然是爸爸的決定

就看開點吧

畢竟買的當下娶進門的當下

就已經決定結果了


威廉S wrote:
有生呀~生了兩個妹妹...(恕刪)


繼母找人養她和2個妹妹 不麻煩你這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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