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dragon wrote:目前已知對於網路暱...(恕刪) 前面大大已經有PO出近期"案例"的樓層了!直接去地檢署遞狀告訴是最快的,當然也可以去轄區派出所提告.至於要不要請律師?一般而言,在偵查庭階段,很少人會請律師的,即使是"被告"也是一樣!律師的收費是以階段來區分,"偵查庭"是一個階段,"一審"是另一個階段,每個階段以目前最便宜的行情(案情單純.新手律師接案)至少是五萬元起跳.如果每個階段都要請,再加刑事後的民事求償庭,1~20萬是跑不掉的!而且不論輸贏,這筆錢都是要付的!即使民.刑事全部打贏,刑事的罰款+易科罰金是給國家的,你一毛錢拿不到.民事的求償,會判到上萬元的償金就已經是很難得的案例了.(律師費不論輸贏,是不可以列入求償項目的!)所以,你自己可以衡量看看,划不划得來!.......至於,開庭的地點,刑事訴訟法規定得很清楚:要以"原告"來就"被告"!只要被告有一點法律常識,提出要求!基本上,不論警局的筆錄.地檢署的偵查庭.法院的開庭等,都是會以"被告"的戶籍所在地為主的.
明明就很D調 wrote:就我自己經驗回答非絕對1.吉人有三種方式警局報案/律師提告/自己遞狀2.看狀況偵查庭階段,我被告時第一次跑對方現居所在地,第二次移交到我戶籍現居地;我告對方時,兩次都在我戶籍居住所在地。 我們嗨爪什麼沒有.....就是人才多! 嘿喔嗨爪~~~
Gugugu wrote:不過那一樓貼出來的傳票應該只有他本人的傳票被告會不會傳還不知道 路過一下....的確是這麼說沒錯,我只能貼貼自己的傳票>__<至於本樓樓主,畢竟事情你自己知道,就看你自己認為囉,隔壁那棟樓,本也想說算了,不過隔壁棟樓主似乎沒打算稍微道歉一下,所以只好.....XD
想請問大家..如果想提告公然侮辱...去警局報案開三聯單就好嗎??那一開始做筆錄是對方須到自己家附近的法院.還是我需要到他家附近的法院呢謝謝......如果真的是原告還得去被告的戶籍所在地..那不就很麻煩..想告人還要遷就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