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虫弱精 wrote:案發當時本人是以“瘦虫弱精”為使用膩稱註冊並公開使用你說不行反正被告的不是你你也沒損失純來看笑話 還是很難因為大家都知道瘦蟲帳號=腦殘帳號兩個帳號是同一個人除非大家都錯了你提告時,兩個帳號原來是不同人的,那你就會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