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認為要省錢就只有保強制險
因為往往出事時必須自己去處理以及自己負擔賠償
之前曾發生過幾次車禍
我都沒有出面過
都是保險公司幫我處理
保險公司派人去參加調解
有一次調解三次都不成
後來差點上法院
當時對方也不肯和解說要上法院
也打電話來對我恐嚇
要求我要出錢賠償給他
否則就要上法院控告我
我立刻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直接跟我說若對方要上法院也沒關係
他們會負擔所有的官司費用
法官判賠多少保險公司會全出
保險公司說會幫我找好律師以及負擔所有的費用
保險公司說不管法官判決賠多少 他們全包
不會讓我出任何費用的
於是我就很放心
隔天對方又打電話來恐嚇
我說保險公司已經找好律師了
你要告就去告吧
過幾天後保險公司就說對方要和解了
然後保險公司業務把和解書拿到我公司給我簽
這段時間我沒有出過面也沒有出過一毛錢
所有的事情跟賠償都是保險公司全部承擔
Greensky99599 wrote:
可是我們真的請不起律師,都只是怕對方獅子大開口(當初她說她有七萬的醫藥證明和不能工作一個月的2萬薪水來向我們求償)如果她無限上綱的看醫生,那醫藥費不就無上限了,有沒有一個標準是什麼傷最多能求償多少醫藥費讓法官判定?
所以才要診斷證明書
法官會從診斷證明書抓一個大概時間
不可能輕傷要休養一年
更不可能只是皮肉傷卻要補貼一年的醫療費
對方要拿出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財產損失及薪資證明文件及請假單才能提出賠償要求
而薪資也不是對方說多少就多少
必須要有薪資相關證明文件才能依據請假時間計算相關賠償金額
你們自己也要準備醫療收據及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財產損失及薪資證明文件及請假單..等等
若能有路口監視畫面或是行車紀錄畫面的話
你們更不用害怕對方獅子大開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