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天才 不要亂教為什麼警察得處理民事糾紛?警察只是做紀錄而已,難道你有接過警察打電話來討修車費嗎?另外毀損不處罰過失, 不小心倒車跟故意刮人車漆有一樣嗎⋯當然你要堅持提告毀損是你的權利不然請到民事法庭提告民事損害賠償⋯mark0826 wrote:想這麼多,先告...(恕刪)
riklin wrote:如果停法都沒問題B...(恕刪) A停黃線,B停黃線與車隔間B是貼著A車停的以致A要離開時推開移出車位後倒向我車我在想讓他們兩位自己去喬但B覺得沒責任不赴約A覺得沒B不想談好像只能先上協調會但唯一證據的影片沒辦法拿到不能推翻A的沒推倒B車說法...........
mark0826 wrote:想這麼多,先告就對...(恕刪) 就是很氣啊,說要報案警察說他不受理怎麼說都不願意還被大聲要我直接上法庭一想到萬一讓警察不爽辦這件案子要是被刁難弄到反而要自己糊牛屎就被警察聲勢壓下來了............完全沒感覺到警察願意幫忙的意願就是一種這種鳥事不要煩他的感覺(的確也是鳥事啦)
摸鼻-旺 wrote:但是金額小想請他們快點處理一下不要浪費大家時間所以,我錯了?.(恕刪) 你沒錯啊!有錯就要賠別人錢了 -------------金額小阿?那就不要浪費大家時間了~至於說啥倒楣不倒楣的,人生不就這樣?看你自己的選擇阿?你有看過警察去幫人家討債的嗎?告人是你的權力,被告是別人的選擇,就算是別人真的有錯,不想跟你調解也是他的權力~
摸鼻-旺 wrote:這樣有可能要上人生的第一次法庭了.(恕刪) 現代人最重要的:不要怕上法院 他們可是領你我納稅的薪水阿該用就用,事先做好準備就是了---------------我第一次上法院是被告然後,對方求償2萬5,最終只拿到2百5PS:我是付了580啦,不過對方要繳330的手續費---------------再P:我本來是想給2千5做和解的,對方自己不願意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