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公分 wrote: 跟台女結婚可以花個幾百萬, 
 「跟台女結婚可以花個幾百萬」,這個弄錯了吧!就算聘金500萬元過去,女方也要花500萬元辦嫁妝回來。這個花好幾百萬應該是指買房子,不能納入結婚費用。跟外國人結婚,難道不用住在房子裡面嗎?是不是露宿街頭?

婚前沒有讓女生來台灣一趟就不是自由交往,那就沒有感情基礎。 一個願買,一個願賣;雙方心態都偏差了,建立在金錢的婚姻不會長久,最後大部分都離婚。現在流行去越南娶老婆,只要婚前沒有讓女生來台灣男方家庭瞭解,就不是自由交往,就是買賣婚姻。打個比方,在台灣參加未婚聯誼活動認識女生,結束後打電話通知女生說,八天內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然後給30萬元來買她。一定被女生認為是瘋子;難道不必經過交往嗎?

用錢去買越南或是中國大陸女生,事先如果抱著過來台灣生活不久就跑掉也沒關係,那這種心態其實不是要結婚。先把婚姻的定義弄清楚,什麼叫做婚姻。
zoznew wrote:
刻板印象吧換句話說就...(恕刪)

老婆原住民還好吧,老公是原住民就比較容易有異樣眼光,我公司也有兩個配合政府政策的,一年上班天數應該勉強有100天。
若是為了老了有伴 孝順可以接受越妹


若不是 就只是沒骨氣與沒才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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