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這些通路購買時消費者並沒有實地看到商品,所以特別規定收到商品時有鑑賞期限考慮是否留下或退回,不喜歡則可無條件全數退回。但請注意!除非廠商說你可以保留試用品/贈品不退,否則商品退回時必須是全數「完整」退回的,使用超過試用範圍、人為故意損毀、私自扣下商品以致退回數量不全,廠商依然可以視狀況要求你支付差價的。超過7天則視為你同意購買商品,之後才要求退貨廠商可以拒絕不予接受。
另外提醒大家幾點:
1.只要在7天鑑賞期內通知廠商退貨要求,不管是書面或電話告知,後續回收商品所需郵遞配送時間是不包括在內的。
2.退貨回收方式一般是由廠商與消費者協議決定,並無規定一定得由廠商回收。
3.並不是全部的商品都可以無償試用。消耗性商品如一般的蔬果肉類食材,或是3C的電池、墨水、空白光碟等耗材,一經開封食用/使用後就無法恢復,這些都是不能退回的。
基本上店面購物都是已經實地看到商品,並不能適用鑑賞期的規定,店家願意給你退/換是他們提供的服務。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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