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賣給別人啊 但要原版二手的賣給別人
會被告的人 都犯了這個錯--> 他們把原版給複制好幾份來賣
樓主 大概是複製到雲端這點被告吧??
要賣就要賣原版的書
這是刑事案件,智光能和解撤告已經很好了,希望大家能有著作權概念
iivovo wrote:
會被告的人 都犯了這個錯--> 他們把原版給複制好幾份來賣
樓主 大概是複製到雲端這點被告吧??

講真的
如果讓樓主這樣的人
當上公務人員也是國家的不幸

那以後又遇到亟需用錢的時候
是不是也要貪贓枉法呢
原版的二手轉賣

跟把複製的 轉賣

是不同的

權利耗盡原則 ~

著作權法第59條之1規定
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 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
guanhuad71 wrote:
道歉就道歉,還要扯...(恕刪)

人家不能有理由嗎?你不行是你家的事
io8730457 wrote:
人家不能有理由嗎?
你不行是你家的事

誠心道歉
需要廢話連篇一堆理由嗎

看起來就是為自己的行為
在狡辯而已


老天開眼樓主無法考
或者考了也考不上
否則真的當上公務員
照樓主的習性
又遇到急需用錢的時候
豈不是要貪贓枉法
這才是
加上孝子及單親更有說服力.....
Mr ciprino wrote:
三不五時就有這種文內...(恕刪)


同感
golihi wrote:
應該是志光要求的把原(恕刪)


你問的好!
她唯一的問題是翻拷到網路雲端硬碟又傳輸給第二個人
如果她刪除網路檔,只是販賣二手CD書籍
志光是管不了她的!就算拿專利權來說也是一樣
因為原版二手光碟,像CD,遊戲光碟,攻略本都是原版
多的是交易合法!

問題出在她有翻拷!
所以被抓到!
應該是她網拍交易時,有考量到這光碟有鎖碼
所以要傳原始檔,才會產生盜版問題!

不然今天我賣我的遊戲原版光碟,攻略本給知名的店家收購
都是公開場合給大家採購,怎摸都沒有二手品被警察或原版廠商告?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你問的好!她唯一的問(恕刪)

這樣被抓就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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