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一哥 wrote:除非行為人拿著作權人的作品去營利.亂搞否則在合理使用下,著作權人一般是不太會去找人麻煩不過沒被找麻煩,不代表沒違反著作權 有因為這樣營利就有機會被告.公益性質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 Youtube 因為流量可以換錢, 也是營利的行為.現在不急著告你也許只是放長線釣魚.
john0002 wrote:現在網路有人在讀童書給孩子聽。我也懷疑這樣到底有沒侵權。 我以為做廣播的人,才會有類似的問題,可惜姐沒有顏值,也不適合播音,不過,很有興趣看到犀利的留言提問,說實在有沒有侵權,只能看原作者的說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