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InBlack wrote:如果你真的想捉到那個人,也許可以試著把所有公審和羞辱的言論都截圖下來,證據一定要保全好,然後帶你妹妹去地檢署提告。警察也許嫌麻煩,勸你息事寧人,但是你直接向地檢署提吿,檢察官就一定要偵辦。 這方法不錯還有就是,在旁邊公審的網友,若言論涉及侮辱.誹謗,也可以考慮順便一起告以前有個公眾人物就是這樣告一票網友的
只是活在用訴訟讓其他人閉嘴的假象而已,自欺欺人罷了,就如變性人將GG切了隆了乳然後他就真的是女人了嗎?他只是活在透過手術讓自己認為已經是女人了。法律規定不能直接的說「黑人」,然後呢?黑人就會活在他已經不再是黑人的假象中?當年在M01論壇引用了文茜女士的乳房只是男人的社交工具時立馬就被秒下架,還有當女人戴上了胸罩的時候,這種發文都被秒殺,只是引用說。
只挑自己想看想聽的。要仔細看人家在表達什麼。不是提政治,而是因身份地位不同,國家可以動用所有的國家資源去追殺比爾。再者,不是每個案子每個事件都是能破案或如願結案,為何很多人敢在網路上毫不保留的給人洗臉?他的ip到底是在哪一國?總之閣下就去做吧,看看這個國家能免費為你們追殺到什麼程度吧。還有過了這一關,人生還有多少這種關在等著?總不能把這一生通通都耗在這類事件上吧,如果到處都是這種的,那這一生又是在為誰而忙而活著的。其實大家都懶得在說這些給人聽,說也是白說的,沒人要聽,只會給人賭爛。
一病不起 wrote:只挑自己想看想聽的。...(恕刪) 提告後,雖然不一定可以捉到對方, 但這是向社團裡的網友展現一種態度,就是你不會悶著忍受霸凌。大家遇到這種事情,如果因為不一定可以捉到對方然後就消極處理,這種事情只會越來越多。王姓名嘴主動出擊控告數百名網友之後,我相信很多人發表評論時都收斂許多。
一病不起 wrote:只是活在用訴訟讓其他(恕刪) 閣下的態度未免太消極了吧?我前幾天看到一個事件,某一個人在三月時發表了"惡馬惡人騎"的貼文諷刺藍色車輪黨,然後他在太魯閣事件後,突然又貼出某一名網友在三月那時私訊他"你被騎過?"的截圖和那個網友臉書帳號的資料,雖然帳號名字的第二字有塗掉,但不曉得他是故意還是無心之過,我還是可以猜出是哪一個字,也真的搜索到這個人。可想而知,這個網友可能被發文的人封鎖了,所以根本看不到這則貼文的相關評論,只能任人評論、非議。如果任由這種風氣在網路上肆虐,你我是不是要提心吊膽,擔心哪一天在某個社團或粉專被人抹黑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