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sugi1990 wrote:
請教一下專業的律師還(恕刪)

每日三醒吾身 有過則改 無過自勉之
待人以寬嚴以律己
首先,要先看是否符合公然要件


假設符合公然要件

那也不見得會成立


因為文章看起來,對方主要是"針對事"而做出評論,並非無緣無故指責

簡單的說,對方可能是因為看到工作或事情未妥善處理,一時情緒激動,脫口而出的語助詞,並非刻意侮辱(主觀上沒有侮辱之故意)


基本上這就看遇到什麼法官,如果我是法官,我會判無罪,因為對方主要是對事

其實現在法律觀念都與時俱進了,不是罵了就會有罪,法官會考量當時的情況去斟酌
kosugi1990 wrote:
請教一下專業的律師還...(恕刪)
上面有公告!這就是群組!只要你還沒退群前,截圖組員!
先去報案,指定駡你的人。
跟公司說你自願離職,就可以處理報案三連單,順便告訴勞工局!

要鬧大,就一起洗頭!
kosugi1990 wrote:
請教一下專業的律師還(恕刪)
提告是個人的自由
能成不成案是檢察官和法官的判斷
不過你要先證明這些辱罵是針對你才行哦

為釋憲罵三字經求有罪

不過是不是做了什麼白目的事
才會被三字經問候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應該有機會告成
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那些話有沒有可能是你爸爸說的?(恕刪)

有可能...
难道你要叫你老爸出來面对?
生死只是件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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