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emia wrote:那個時代遊戲主機還不...(恕刪) 那個年代,很多雜貨店有分真的雜貨店,偽裝雜貨店,一半雜貨店一半寄台只要扯上寄台,沒有賭博沒有獲利,這時候就有拆賬問題!泡茶或是收禮盒可是老文化!真的查,大家只有未成年能走!都出動四人以上!如果假的查,通常只有兩個人,老闆都會說沒事,繼續玩!打電玩不犯法,玩賭博電玩罰一萬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