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o wrote:
我想大家誤會我的出發點了,當初讓狗媽媽生小狗,是因為有很多朋友很喜歡我家的拉拉,都告訴我,如果狗媽媽生小狗,他們要一隻,結果,AMEI一次生了十隻,超出了原本要養的人數。
只好四處尋找能夠提供小狗成長環境和愛心的狗主人。
至於營利,能有多少營利?我一隻小狗收個幾千元紅包,如果你養過狗,就知道小狗會帶給你多少開銷。
花費的精神不計,光是營養品,飼料,一星期就將近兩千(十隻小狗加上狗媽媽和原本就領養的米克斯犬,共十二隻),預防針一次打十支,血統書(血統書是為了預防將來有近親交配的問題),狗媽媽做月子的營養品......這樣應該不算是營利吧?錢都被寵物用品店賺光光了......
離題了,我只希望能讓狗狗有良好的環境成長,我原本預計留一隻小狗,因為多生了,現在多留下一隻,還有兩隻等待新主人給他更完整的照顧。
請問您有二個帳號嗎?
這篇回文,昨天是由Accton回應的,怎麼現在變成您回應呢?
而且他的回文也不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