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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ciprino wrote:
我公司裡的年輕同事近年來已經超過一半結婚沒有辦公開婚宴了,有些就雙方家人聚個餐,有些就只登記而已
以前婚姻效力是採儀式婚,後來民法變更改採登記婚,就不再以公開宴客作為婚姻效力的要件,但這個也只是基本誘因而已,主因還在後面。
一方面可能後來的新人想法變得比較務實,寧願把婚宴預算省下來的用在房貸、買車、買傢俱等生活開銷。
另一方面可能反映經濟基本面長期以來確實在下滑,包括貧富不均等問題的加大,對婚後經濟能力的不確定性,迫使新人即使在理想情況下,一生就只辦這麼一次婚宴,也選擇不辦或簡單辦理。
畢竟能生得出來的財富很有限,前面支出太多的話,後面日子就有得苦了。
我堂弟也是這樣,和女方辦登記+蜜月旅行而已,主因就是把錢省下來讓生活比較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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