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有很仔細想過這問題。他決定走親美路線,但歐美自由經濟,說穿了就是財團可以搞一大堆股票、期貨等金融產品,或各種經濟週期,忽高忽低,最後一定把散戶錢洗光,因為散戶資訊不足、被動,又有人性弱點。最後國家還要花錢照顧這群被財團吸乾的渣渣,怎麼辦?後來就發明公積金制度,就是你的薪水有一部分是公積金,這部分只能用來買房與醫療,不能做他用,免得百姓拿去投資理財最後被騙光。然後有專門賣給新加坡公民的房子,價格低廉。外國人要炒房,只能炒專門賣給外國人的房子。這樣就輕易解決樓主說的問題,但也只能政府有心才能如此處理。台灣的政府,自己就想吸乾年輕人的血,就別期待幫老百姓留點公積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