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看到這個新聞,還真的有點訝異。他要大家給他一個機會,自己卻不潔身自愛.....不過酒測值達0.6這次沒那麼簡單,吃上公共危險罪了。加上有前科,恐怕沒有從輕量刑的機會。搞不好會被檢察官依公眾人物,之前有吸毒前科,請求加重量刑呢。
fruits0800 wrote:大炳有受傷,計程車已構成過失傷害...(恕刪) 所以是計程車害他出車禍受傷的囉他自己喝酒出意外,本來就是他自己的問題如果你是那個倒楣的計程車司機我就不相信你會說"計乘車已構成過失傷害"這句話我想你反而會要求大炳做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