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關於維大力的新聞我覺得好像有點怪怪的。

動漫遊子 wrote:
你的第一張圖片也沒出現用嘴喝過的痕跡

誰說喝過一定會出現明顯痕跡

還是說你是用倒的...(恕刪)


不是,我是自己喝一口,然後拍起來,其實是有喝過的痕跡,只是沒開閃光燈,所以不明顯,樓主拍的照片應該是

有開閃光燈,所以可以很明顯看到洞口附近,濕掉的痕跡的範圍,加上不知道為什麼樓主汽水罐的表面真的比較

有灰塵的感覺。


動漫遊子 wrote:

但在原po準備好拍照前置作業時早就乾掉了...(恕刪)


不太可能吧,樓主是當下拍的怎麼可能乾那麼快,如果乾掉的話下面應該也會乾掉吧。

白色之瞳 wrote:
不是,我是自己喝一口...(恕刪)


你貼的圖並不是第一張

這張才是第一張 你那張是04分 這張02分 我看到很大的水痕...


他是先到到這個鋼杯滿了才換茶杯

且每個人喝完的水痕也不見得一樣
自刪151515151515151515
taopepe wrote:
你貼的圖並不是第一張...(恕刪)


那是用倒的水痕不是嘴吧喝過的水痕,嘴吧喝過的水痕範圍一定會比較大。





不信你可以直接拿兩瓶汽水罐來實驗,直接倒出來的水痕,跟喝過一口的水痕差在哪。
先撇開公司的處理態度,剛看維大力官網,那瓶汽水瓶身怎麼會有一個孔呀?
白眼大阿...

喝了一口在嘴巴裡

離開罐體之前,不能再小小力的"吸"一下嗎?

行不行?

可以不可以?

照你這樣喝法

第三口之後就滿出來了吧,浪費阿

白眼大,吸一下吧
白色之瞳 wrote:
那是用倒的水痕不是嘴...(恕刪)

你的不是維大力...趕快再去買一瓶試試~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白色之瞳 wrote:
那是用倒的水痕不是嘴...(恕刪)


照你這麼的比法

你也弄一瓶維大力也比較公平

你買他牌幹麻?

還買深色的

玲婚

再去買一罐去
白色之瞳 wrote:
這是剛剛拍的,一開始...(恕刪)


這一次我挺你啦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六前速手排 wrote:
白眼大阿...

離開罐體之前,不能再小小力的"吸"一下嗎?...(恕刪)


的確,我有時候也會吸一下溝裡面的飲料,
那樣做,根本就不會有飲料漬留在溝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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