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性侵女童...到今天宣辦無罪..但受害女童卻得不到正義過世了~這樣的法律令人失望

paradis66 wrote:
最大的過錯是警察跟檢...(恕刪)


我在猜 會不會是法官不敢明確判重刑,可能怕誤判吧!

因為前面蒐證不完整 不齊全 冤望無辜 讓真正犯人逃之夭夭

說真的 若真的前面蒐證完整 證據確鑿 法官"心" 也是肉做的 應該會判重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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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讓我很難過..約十年前我踏入社會正當充滿期待當社會新鮮人 看到這則新聞!(當下我想這女孩未來該怎辦)

對我而言是一個悲慘的故事..

對那家庭而言是真正悲慘的命運~

對那無辜受創小女孩而言..電視機帶著兔寶寶的面具 天真對記者回答說 出院要找姊姊玩!

隨著歲月過去 荳蔻年華.在18歲那一年因營養不良過世...

對上帝而言..

我想向祂尋求答案, 是甚麼原因讓一個女孩必須遭受這到種駭人聽聞的傷害..我真的不敢蹂躪這字眼!


ptx wrote:
但以我的見解,能有爭議的地方,通常會是在於證據不足才有得爭議
證據不足... 就顯然不是100%的證據... 那麼難懂嗎?

ptx wrote:
凶器上可以找到屬於嫌犯的指紋,像這種證據就可以有客觀的檢測標準
但還是無法證明嫌犯一定是兇手,若只以這個證物來起訴與判決當然就會有爭議
重點還是要找到具有足夠效力的證據,才能減少爭議
那還要配合什麼證據才有足夠效力呢?說來聽聽?

neomanstein wrote:
包公案基本上是一部士大夫階級賦予國家神性,
包公案中有冤獄嗎? 如果有冤獄... 我相信包公不會是人間公平正義的代表人物。
waroro wrote:
包公案中有冤獄嗎? 如果有冤獄... 我相信包公不會是人間公平正義的代表人物。

我們先假設包公可以通靈,或是他有超能力判案,所以『包公案中沒有冤獄』

可以其他的官可能99.99%不能通靈,也沒有超能力,他們以包公審案的方式製造了數不清的冤獄啊!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我們先假設包公可以通靈,或是他有超能力判案,所以『包公案中沒有冤獄』

可以其他的官可能99.99%不能通靈,也沒有超能力,他們以包公審案的方式製造了數不清的冤獄啊!
所以包公案中沒有冤獄... 包公就沒錯。

至於其他人如何審案... 干包公什麼事? 東施要效顰... 怪西施幹嘛?
這個案子我印象很深刻耶,我記得當時看新聞,記者還訪問一個阿伯,阿伯就說那小女孩在自家旁邊馬路旁玩,被路過的人拿竹竿從下面...之類,難道阿伯不是目擊證人嗎?
waroro wrote:
所以包公案中沒有冤獄... 包公就沒錯。

至於其他人如何審案... 干包公什麼事? 東施要效顰... 怪西施幹嘛?

你沒弄清楚重點
重點不是包公有沒有問題
而是台灣的檢調、法官滿腦子古代『有罪推論』的思想,這才是大問題。。。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而是台灣的檢調、法官滿腦子古代『有罪推論』的思想,這才是大問題。。。
所以沒有100%的證據... 就用『無罪推論』把案子都推掉就是了?
我認為法律只是一條通往正義的道路,而且不是唯一的一條。
有的時候,本來就不太合宜這麼高度的期待了
法律只是一種制度,冀望透過這種制度去調和、平衡當事人間,各個社會份子間的權利義務平衡
(當然法律的性質是什麼,學理有幾種說法啦,有興趣的人,可以翻翻法理學;怕睡覺的,可以去看一本書,「論法的精神」,沒錯,就是我們國中教科書中孟德斯鳩寫的「法意」,應該會讓人對於社會運行默默作動中的一股力量,有新一層認識)
所以法官是以肉體之驅(mortal)去做著神的工作(immortal),自然有可能出錯,有他貼近神與真理的極限而永遠不能代表真理。所以才有了審級救濟讓你一路上訴、救濟。

說真的,為何同樣一個案件事實,為何在不同審級,可能產生不同結果;相類似案件事實,同樣一個審級不同法官也可能不同結果,這問題乍聽真是尷尬~
但是卻又不可一概而論是司法已死,法的安定性跟人民確信早已蕩然無存。畢竟不同案子,法官認事用法都不同,換句話說證據發現跟法條適用都不同,不同審級的法律應用更是變化多,所以有翻轉本來就是可以預見。但要一一的說明原委,恐怕只會讓人昏昏欲睡的法理、或者覺得真是好一套說法.....

總之,看到這麼多人對不同審級不同結果這麼反感,起碼確定的是,台灣的司法威信已經極差了~~
司法制度跟國民法律教育的宣傳成果真是差到不行了
前後兩任法律界的總統的言行,也讓人對法律界人士幻滅吧,當律師法官的也未必人格多高尚多有誠信,唉~~慘
david5172 wrote:
我認為法律只是一條通往正義的道路,而且不是唯一的一條。
有的時候,本來就不太合宜這麼高度的期待了
現在應該沒有人對司法有高度期待了吧?

當...

色狼襲胸9秒,無罪!

色狼躲在廁所裡偷摸女臀,無罪!

強行舌吻5秒 3女法官判無罪!

只希望法官們... 能懂些人性... 能有些邏輯判斷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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