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lan wrote:1.郵局早已非公家單位,無國賠之適用,請提民事訴訟。2.訴訟是國民權利3.訴訟時,請證明己無過失與他方有過失。...(恕刪) 在台灣,最笨的人才是走法律!!聰明會吵的人,都是用媒體、民代、網路來吵.....(樓主就是先用網路、後續可能轉媒體~~)因為問題不在於對錯,就是不問是非~~只有大聲吵的人才會有糖吃~~也就是輿論與民粹~~走法律???不一定會贏,就算贏,CP值太低,根本就划不來~~
結果一接近樓梯踢到一塊石頭...跌倒.(那一大堆.沒固定的活動石頭.為室內造景)額頭撞到樓梯上一塊直角很..銳利的木頭..(每一階.邊邊都黏一塊很銳利木頭)...(恕刪).....................如果以上你的描述屬實,很明顯是公共危險。樓梯屬於人員頻繁走動的區域,附近不應該有危險的造景,再看看紅字部分,這樣的設計就更過分。.....................................有寫信到市長信箱很快就收到市長的慰問+關心並答應要工務單位到現場檢查................昨天收到市府回函工務處到現場檢查1..郵局樓梯前..石磚..已經清除2..樓梯地板上的......尖銳木頭......已經清除(找時間.要去看看)...................3..因郵局設施不良造成顧客受傷.....請市府協助市民向郵局求償轉到市政府...消費者保護中心目前還沒消息.....................
Mask1491 wrote:這個麻....是自己的事情要去法院申訴說不過去。...(恕刪) 跑法院穩輸,只是說樓主並沒有說要跑法院吧~~笨蛋才跑法院!!post文發展至今,好像民代部份與媒體部份都興趣缺缺,就01部份再蓋大樓而已~~至少醫藥費都要著落了,樓主目前應該再凹精神賠償吧~~只是說事件小、新竹今年又沒選舉,很難~~
縫完針應該沒事了吧?兒子能平安無事就好了...下次要更小心一點 祝福他快快好看會不會怕麻煩吧否則郵局的錯蠻多的 也許樓主也有疏忽 但有小孩子跌倒 郵局應該就是要改進...可以跟他反映看看 看會不會改善總不能又有人因為踢到那個又出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