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何詐騙慣犯拼死拼活要回台灣審判 ??????????
為何詐騙慣犯一聽到要被遣送大陸審判就屁滾尿流 ??????????
台灣的司法到底是怎麼了 ????????
台灣的罪犯都不害怕台灣的法律, 台灣的法律已經沒有基本的嚇阻作用
相反的是, 對岸最近幾年槍弊了好幾名販毒份子包含日本人, 韓國人, 當然還有一堆台灣人, 前陣子最出名的就是槍弊了一個英國人, 雖然說英國首相親自為它說情, 不過老共很帶種照樣槍弊它, 聽說這個事情連英國人都支持, 因為英國沒有死刑, 英國人不想要一個毒販回國繼續犯罪.
台灣法律是否"好"到連詐騙慣犯寧願回台接受所謂法律的制裁 ??????
不對, 應該說台灣有所謂法律的制裁嗎 ??????
B.B.club wrote:
請問為何詐騙慣犯拼死...(恕刪)
唉!!有空可以去看一下陳長文先生在聯合報寫的評論:排除兩岸情結 法理優先。
那篇純以法律來討論(不管政治上的主權獨立),非轉貼僅提供大意,內容是說因為台灣對於刑事犯罪的證據要求的強度相當高,當這些詐騙集團被遣送回台灣,在蒐證不易,甚至連被害人在大陸都無法傳喚的情況下,必然的結果就是,詐騙慣犯將以罪證不足被釋放。這時,反而等於變相鼓勵台灣人透過第三地向外國犯罪。
這樣的不公不義會是台灣人民所希望的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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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14名慣犯想急著回台灣,早有高人或情資指點過,根本就不在乎到底是輕判還是縱放,因為以台灣的法理證據而言,他們根本就是無罪的大好人而已~~
而會有這樣必然的結果也是一定有發生過的事情。且台灣、菲律賓、中國都很清楚。中菲雙方辛辛苦苦追了大半年的詐騙集團,一送回台灣,因無法無證據可查,只能無罪釋放。所以中方這次才堅持當壞人,押回人犯受審。
看起來中國是霸道的,但對小老百姓來說,這才是有公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