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鄉民 wrote:應該是安全下莊了...(恕刪) 是安全下莊了沒錯!到案說明承辦的警員也無奈的表示...沒辦法!這是公訴...雖然我也看不出來有何恐嚇...我想檢察官應該不會辦的!別擔心...結果...中華明國的檢察官應該是吃飽撐著...辦了!所以我們上法院玩了!好在有公司法務團隊指"點"只可惜...一開始的消遣原告...在法庭上(不錯喔?賺到一天假!)被已在法庭上不可以公開交談被訓斥...原告要求各種各式各樣的賠償...偷雞不著也要拾把米?被女法官一一駁回...甚至消遣...你的 CASE 可能沒有這種行情!最後...原告只提出五萬賠償!女法官問到我接不接受?我當然不接受!那多少我覺得合理?我回答:要嘛一塊錢!女法官怒說:先生你很沒誠意耶 ...我再說:一塊錢不接受?那免談!女法官更怒了!說:先生!!!!!你不要以為目前案情是站在你這邊...對你比較有利?就可以如此態度!所以...原本以為是被她的威脅?誘導?以"一塊錢"和解?結果是獲不起訴處份!女法官有說:你們兩個很無聊耶...你們可以不要交談...他的文章你可以不要看啊!
SANTON wrote:是安全下莊了沒錯!到...(恕刪) 我沒仔細看落落長的回應文章不過有個疑問既然起訴了最後又為何會不起訴處分?那就是和解了阿和解條件應該說清楚阿另外 公訴罪 起訴後就不會和解產生不起訴這種事最好的情形是無罪判決這些狀況似乎都跟您說的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