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487a wrote:標準:旅客身上或隨身行李內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恕刪) 另外這邊的噴霧類是指像一般香水一樣,用人力按壓產生動力的不含高壓氣體填充噴罐喔!!
remo2919 wrote:他現在就拿"500ml"容量限制來作文章!我真的覺得這個死華航究竟在幹嘛,只會跟狗一樣,被人打了就只會在那邊該該叫!...(恕刪) 看來你對華航很不友善這樣也要拐彎罵華航真是高招~~~~~
hannahsu wrote:沒常識也要多看電視....(恕刪) 台灣是這群馬來西亞華人歌手的天堂,戴佩妮,阿牛,品冠,梁靜茹,張志成等等,一個拉一個都來台灣混飯吃. 他們如果沒有台灣,看看他們在家鄉能做啥? 唱華文歌給馬來人聽? 馬來人會買他們的CD?華航實在令人失望, 員工的照片被PO上網,被消費...居然不告上法院來悍衛員工.
希望那個叫光良的以後發片,就到對岸發片就好了反正對岸市場比較大嘛,他應該已經不屑台灣這小不拉機的市場然後如果覺得他的歌不錯聽,就到對岸去下載就好了下載來聽要是覺得不好聽,直接從電腦刪除,多環保啊大家說對嗎
hove wrote:看來你對華航很不友善...(恕刪) 拐彎抹角罵?不對吧!華航這種反應方式,比死人好一點而已,不是嗎?任藝人從之前到現在不斷的放話嗆聲,卻只會說自己的安檢有理,那到底有理在哪裡?有沒有可能就真的像藝人說的有誤認的情形?拿不出任何確切證明,只會一張嘴一直講,這跟狗不是一樣?我看,該不會在配合沒什麼人氣的藝人在作戲?再這樣下去,我或許也會相信,說不定真的是地勤人員認得他們,故意找麻煩的...
remo2919 wrote:再這樣下去,我或許也會相信,說不定真的是地勤人員認得他們,故意找麻煩的... 標準的惡人先告狀?如果我是華航,除非要告他危害飛安,不然服務業要屢屢因為某人放話或者把照片放在網路上就要去打官司,那不如把公司收起來好了!我滿驚訝的是怎麼會有人因為有沒有提告來判斷這件事情的對或錯?從來沒有航空公司要求我打開行李讓他們檢查,只有在過海關X光那邊才有過這種要求,而且我就不信他大哥敢在美國機場作出這種行為!話說回來,今天就算地勤人員找碴,那跟航空公司有什麼關係?要對付這種人很簡單,就是把他放到黑名單,遇到他就聯合相關單位一起"嚴格"執行所有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