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jtang wrote:
事發時 ~ 有感謝紅包不收,因為自己是守法有愛心(如此定調)的人,所以要6000元。
事發後 ~ 放假消息攪混世聽,糾眾妄言廢法,靠關係(母校大人,可能還有有力人士)找警方說說。
這件事情,一開始人之本性,當下承認,慚愧懺悔,改過就沒事。
後面才是人性的沉淪展現,也是現在社會大多數事件發展的縮影,直的大家深思。
保護自己沒錯,但犧牲了正直善良,擾亂社會來保護自己,才是台灣近年來的病根啊!
承擔、負責、改變,成長。
逃避、糾眾、牽拖,沉淪。
老實接受風雨挫折,改變成長,生命才會美好。
大大寫的太讚了 這個社會就是有許多這樣的人 所以才會變的越來越亂
我覺得那女的為什麼死不認錯 做錯的事 心態錯誤 出來說就好了
難到多數人的意見都是錯的 多數人都是冤枉妳的 不可能吧
那為什麼大家都這樣說了 自己還死不承認還要找一堆人出來幫妳
這種人真的很讓人厭惡 書念的高又怎樣 讀法律系又怎樣
用錢就砸死了 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