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作愛心 都要如你所說的:
這跟時間沒關係(我有去捐錢給家扶,但這不是重點)一個人決定要做愛心活動,本來就該承擔
責任跟義務,不然就交給別人從旁協助,搞得不情不楚,一點都不負責任
照你的說法:
有幾個人敢全心全意投入 因為 只要一點點沒仔細 就得受嚴厲批評(相信每個人受到這樣對待應該都會灰心吧)
捐錢就好了 何必那麼麻煩 花時間下去作這些 不過是搞一身腥?花那麼心力 反不如 多捐點錢 比較好!
我並沒要想要替黑人想出什麼合理的理由 我也沒買580的衣服 也沒有所謂挺不挺他
重點 我說過了 愛心 和 公益 作這些事情 本來就是對的
如果 利用 愛心 和 公益 來賺錢 當然人人得而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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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下的:
我支持的是愛心行為... 藝人推動愛心 也沒有什麼錯 也不需有人"叫"他出來作吧
根據你的說法 我沒買他的580的衣服 就是沒愛心?
不想買 直接捐款 也是愛心啊..
沒捐款 出力 也是愛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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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姐說的真好!
愛心不落人後的小燕姐說:「促成公益活動需要很多額外支出,有些費用是必要存在的,這樣的觀點也應灌輸給社會大眾。」
黑人被指控藉公益賣潮T自肥,張小燕語重心長地說,希望黑人不要因為這起事件澆熄做公益的熱情。她並提出3點諫言鼓勵黑人繼續從事公益活動:「這是(公益)必須做的、提高社會大眾對活動的可信度,以及學習用妥善的作法去運用這些金錢。」
張小燕同時感嘆說,這起事件算是給黑人的1個小小教訓,讓他明白在埋首苦做之餘,必須學習怎樣不要被人誤會。
紅印湛藍 wrote:
如果作愛心 都要如你所說的:
這跟時間沒關係(我有去捐錢給家扶,但這不是重點)一個人決定要做愛心活動,本來就該承擔
責任跟義務,不然就交給別人從旁協助,搞得不情不楚,一點都不負責任
照你的說法:
有幾個人敢全心全意投入 因為 只要一點點沒仔細 就得受嚴厲批評(相信每個人受到這樣對待應該都會灰心吧)
捐錢就好了 何必那麼麻煩 花時間下去作這些 不過是搞一身腥
我並沒要想要替黑人想出什麼合理的理由 我也沒買580的衣服 也沒有所謂挺不挺他
重點 我說過了 愛心 和 公益 作這些事情 本來就是對的
如果 利用 愛心 和 公益 來賺錢 當然人人得而殊之
這個例子是否告訴我們, 要賺錢就打著愛心的名號?
那將來只要投資個藝人, 叫他出來辦"義賣", 裡面收的錢到時候就捐一塊
被抓包就說從來沒說過要義賣????
捐一塊是因為公司會虧錢..... 因為有捐表示有愛心, 大家一定要支持?
這樣對嗎?
NYPD SWAT wrote:
拜託,這不是那位藝人第一次舉辦吧,今年是第二次了,不是嗎?
怎麼連基本法律規定都搞不清楚勒?
還有,不用去扯到少了某藝人就沒人做善事,在內政部登記立案的募款活動一堆,有心的話,不用靠藝人也可做愛心。...(恕刪)
別忘了,今天問題是蘋果報出來之後,內政部才出來講話會有違法的問題,
當沒遇到問題的時候,沒有人會是覺得這有問題,只有當遇到問題時,才發現這裡會有法律的問題,
這說來也是合理的事,然而,我並不知道黑人到底知不知道有這類的問題,
就合理的推論看來,正是因為我不覺得這有什麼法律的問題,我不是才會繼續地無知下去?不過我要再重申,我不是他,我不知道他真正的問題會是什麼,我只是就一個人平常會有的心態來推論。當然各位也可以把各種邪惡的動機都放入考量,我並不會想要為他來辯護什麼,只是提供一個不同方向思考,你可以仍究不同意我的看法,但說實在的,這不也是一種可能性?
至於您說的不用靠藝人的說法,基本上我同意,然而這和黑人想要自己做一個他關注到的問題,這好像沒什麼非要藝人也可以做的問題,他自己覺得只有他自己注意到這個問題,因而想要用一己的力量來推動此事,我覺得這是他想得過於天真的問題,這也會是他自己在此事上要學習的功課。但說真的,他說:「如果我不做誰來做」,我真的覺得他不是什麼自大的問題,而是就他的角度來看,沒有人注意到此議題,而他注意到了,他會說這句話,我覺得也是合理的
但我想只有當他把錢收到自己的口袋時,他的動機及初衷才會是該撻伐的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