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島"茉樹代'聲明稿(唉..公開向被害司機說聲對不起真有這麼難???? )


Satyricon wrote:
那你就請立委修法啊
以後就算是普通傷害罪
一律都不準以和解撤告的方法處理
台灣的法律擺在那裡都多久了?
不是今天才這樣,是一直以來都這樣
你想修理藝人也找點像樣的理由
要不乾脆包括車禍的過失傷害也一併如此好了
以後大家撞傷了人都去關且也要賠錢
大家說這樣好不好啊!

我覺得真的要改一下
不然M型化下 有錢人會越來越猖狂

無和解的話 以最高刑度判刑 賠償金額則由法院判
有和解的話 酌量輕判 但還是要關

過失傷害當然不在此限

不過這樣會不會有加害人想說關長關短反正都要被關了
就脫產擺爛都不賠?
Hope`& wish wrote:
我覺得真的要...(恕刪)


熱潮已退
和解收場
yz0547 wrote:
哈哈4:3+480...(恕刪)


頂起來!
怎麼能沉了?!

newlu wrote:
頂起來!怎麼能沉了?...(恕刪)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沒必要這樣至人於死地,
sky112180 wrote: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沒必要這樣至人於死地,



只要是人都會犯錯,重要的是真心悔過和補償自己造成的傷害,這也是做人的基本條件。

不過... M女似乎缺乏當人的條件。
新聞:小S禁止Makiyo喝酒 網友虧:是怕被踹頭嗎?

照片看起來很開心啊

惡魔的誘惑 wrote:
新聞:小S禁止Mak...(恕刪)


互捧互吹~~

物以類聚~~

一起退出,

觀眾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newlu wrote:
頂起來!怎麼能沉了?...(恕刪)





對嘛!沒露出個胸部道歉算什麼真心



強烈要求到東京好熱或是一本無間道



出個道歉短片讓鄉民們消消火…



小惡魔也要去

超級不行者 wrote:
互捧互吹~~物以類聚...(恕刪)


有理!!!
什麼時候藝人變得這麼傲慢?把一個老百姓打到住加護病房,對他們來說是大眾必需原諒的?

看哪個節目還是哪個商品先找她代言,絕對不看也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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