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怕,「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neomanstein wrote:
我所要說的還是一樣,國家無權剝奪人民的生命,因為那會使得國家和人民之間的權力失衡,
國家可以合法運用暴力剝奪人民的生命,但人民卻沒有自衛權,
人民無法擁有槍枝,在國家濫權迫害人民時,起而將武力轉向國家,推翻政府。
那正是美國的情況,美國允許人民擁有槍枝,而美國同時也有死刑,那是一種權力平衡。
但台灣的情況並不是這樣,所以我支持廢除死刑,使權力的平衡偏向人民,而非國家。..(恕刪)

國家(人民的代表)當然有權剝奪死刑犯的生命
因為目前台灣多數人民認同死刑(除非將來民意修法廢除)
以"人民可否合法持有槍枝來判斷該國應不應該有死刑"這樣的論點基礎太薄弱了
請加強論述能力吧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死刑這麼難定奪
那鞭刑總簡單多了~
先來鞭刑吧~
抽翻你~~
kiki0321 wrote:
挖 快點筆記+雙子貓快來看
不過...那是幸福的故事...是本村先生美好的回憶吧...(恕刪)

哈哈!謝謝提供資訊,有空我會找來看看。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原來很多人都跟我一樣

我就不信 當你家人或親友 等等 受到威脅 或死亡

你還可以在那 人權人權人權人權人權人權人權人權人權人權人權人權

唉~

可悲!!
steve5 wrote:
說真的我個人依然不贊...(恕刪)


你真的認為犯人自食其力沒被實行過?
台灣過去犯人要在監獄工廠作工,生產的產品拿出去賣,更早之前,美國的監獄也是這樣作
但是今日監獄工廠基本上不是拿來賺錢了,呵呵
一堆沒事做的人權團體在那邊說,那是壓榨監獄裡頭犯人,侵犯犯人的人權
所以,以後就算有這些工廠,最多只能作教育工作,產品不能賣
終生監禁,自食其力
這種東西早就被人權團體給毀了
早期的監獄又如何?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42522
可以看看哪本書,卡彭最後被關到發瘋(不用打唷...)
但是那種可以把黑幫老大關到發瘋的監獄,也被人權團體抗議,不合人權,廢了
現在的監獄已經被人權團體搞得很舒服了...............
taiwanais wrote:
看看這個吧http:...(恕刪)


之前陳進興若被判死刑 又假釋又放出來 白曉燕+眾多女子被強暴 找誰賠?假釋人員 還是法官?

重點不是死刑這個刑責 而是誤判的機率要更少!

那請政府也禁止開車 反正酒後駕駛一堆 是吧!

neomanstein wrote:
如我所要說的還是一樣,國家無權剝奪人民的生命,因為那會使得國家和人民之間的權力失衡,
國家可以合法運用暴力剝奪人民的生命,但人民卻沒有自衛權,
人民無法擁有槍枝,在國家濫權迫害人民時,起而將武力轉向國家,推翻政府。
那正是美國的情況,美國允許人民擁有槍枝,而美國同時也有死刑,那是一種權力平衡。
但台灣的情況並不是這樣,所以我支持廢除死刑,使權力的平衡偏向人民,而非國家。(恕刪)


英國過去有名叫做威廉的國王
阿,對了,那是為中古時代的國王
威廉國王做了一件很令今天人權團體鼓掌之事~廢了死刑
後來有名騎士咒罵他
就這樣拿刀的國王就把拿刀的騎士給殺了 結束
拿刀拿槍根本不是問題的根源
拿刀一樣可以今天廢死刑明天就把拿刀的你殺了
拿槍也一樣
美國獨立未久 就有威士忌叛亂
人民有槍 政府有槍
政府軍把人民軍秋風掃落葉掉
是誰指揮這次鎮壓行動的 就是赫赫有名的華盛頓
人民有槍枝的權力平衡 根本是站不住腳的詭辯

還是誤判率有點說服力
taiwanais wrote:
看看這個吧http:...(恕刪)


誤判判成死刑,和誤判在十七年後平反,
可怕的程度何者為甚?

把你人生的黃金歲月在牢裡耗完,
出來以後發現自己和社會完全脫節,
也沒有足以謀生的一技之長,
平反之後反而過得更苦,
要是我,還寧願當初被判的是死刑,
也好過生不如死。

再說,日本也是有死刑的國家,
你舉的案例也沒被判死刑,
這也證明法律對能判死刑的門檻還是很謹慎。

重點在於降低誤判率,而不是廢除死刑,
不然你乾脆連法律也不要,一個人去山上當野人。
這也能吵這麼多頁實在厲害
同樣是殺人
那些人權團體怎麼不去跟美國政府抗議發動戰爭?
怎麼不去非洲各國抗議種族屠殺?
一沒利益
二沒種
明明"國家"是最龐大的殺人集團
為了"國家"的利益可以發動戰爭
難道軍隊殺人就有人權可言嗎
人權還分國籍殺外國人就沒差嗎
劉邦攻進咸陽廢去嚴刑峻罰只約法三章
其中一個就是"殺人者死"
廢了千百條法律卻留下這條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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