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加人入黑名單,那也應該付出些代價!

sony9 wrote:
是我嗎?我是眼睛一直...(恕刪)


應該不是啦
如同一些網友說的黑名單也不是說不尊重它人
可能是可以顧及一些人心情感受或是避免錯誤互動回文~

沒人提出還有資源回收桶這個項目存在~
若是大家算是自律的人,犯了錯可能會去點這邊回來看
沉思一下自己的言行是否過當了!
也算是給清文的管理員一個安慰~

有時文被清掉了!有些人會誤解~但想想人家也要花時間整理版面
是更無趣的事!所以...同理心吧!

我是覺得可以有條件的放出資源筒到文篇右上角或是下角
讓網友自行封掉或刪掉(設回報數量),

這樣一來可以減清管理員工作壓力!網友也不用生悶氣~

其它有用的想法可以丟出來組合做法給人家參考看看~

PS.有時我看到管理員回一些版友文也笑翻了!

為捨摸對我們那摸正經~WHY?

就像搭舞台,拆舞台...

這讓我想到鑽石舞台耶!
可以發這小圖給那些名人嘛?

比較像不鏽鋼舞台啦!=="


多建議一項:

解除黑名單後要1天或1週或更久才能加回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感覺沒什麼必要性... 我個人的看法是,黑名單本來就是過濾不想看到的ID,為什麼還要有所處罰?既使被某人加入黑名單又如何?道不同不相為謀嘛!此外,大量把其它人加入黑名單的應該是個案吧?這種情況可以開放檢舉,由站方調查一下直接處理就可以了吧?不需要把絕大部份的站友也捲入這檔事。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這個交換代價的問題
就如前面很多人說的
在黑名單裡面有幾個人算是很普遍的狀況
但是如果黑名單很多的話就是自己的問題了

在考慮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但是又希望對於少量黑名單的影響能儘可能小
我的建議是
黑名單的發文時間間隔
不是單純的加一個增加一分鐘
而是依數量加成上去

例如依照以下的規則
當黑名單數量增加的時候,
時間加成如下:
黑名單人數 增加秒數 發文間隔增加 (秒) 發文間隔增加 (分)
1
1 1 0.016666667
2
4 5 0.083333333
3
9 14 0.233333333
4
16 30 0.5
5
25 55 0.916666667
6
36 91 1.516666667
7
49 140 2.333333333
8 64 204 3.4
9 81
285 4.75
10
100 385 6.416666667
11
121 506 8.433333333
12 144 650 10.83333333
13
169 819 13.65
14
196 1015 16.91666667
15
225 1240 20.66666667
16
256 1496 24.93333333
17
289 1785 29.75
18
324 2109 35.15
19
361 2470 41.16666667
20
400 2870 47.83333333
21 441
3311 55.18333333
22 484 3795 63.25


依照這個規則
黑名單5人時發文間隔增加約一分鐘
10人的時候發文間隔增加六分鐘
21至22人的時候發文間隔增加一個小時
以此類推的話
大約64人發文間隔會增加到一天
100人的時候發文間隔大約四天
200人的時候發文間隔大約一個月
如果有人500名單全滿
發文間隔會增加到483天
sony9 wrote:
是我嗎?我是眼睛一直...(恕刪)

我覺得加人黑名單只是不想收到/看到那些人的言論吧(但不一定是攻擊),但加人黑名單就要付出代價不是很奇怪..
很多問題本來就會吵,那這樣被嗆的人不想吵乾脆用黑的反而還被處罰。
只是不准某些網友只因為有人反對他就在短時間內大量增加黑名單罷..那針對增加太多黑名單的人要予以調查限制,就像是評分文章權利那樣,濫用太多就停掉,不是比較簡單? 如果黑名單可容納人數真的是五百個的話...那能夠黑到滿真的很少,再加上也不能發政治文,吵架文也會被回收或停權,都作到這樣還有辦法黑掉五百個..我覺得這種濫用資源的人乾脆就讓他停用,省得大家還要花心思想。
華人很喜歡講大話,喜歡講空話,喜歡講假話,喜歡講謊話,更喜歡講毒話
先聲明,沒有任何人被我加入黑名單,黑名單我根本就不會動用。

*).言論需被討論與檢視才有回歸正確的機會

真理越辨越明。若因與他人意見不同,為防止被人吐槽干擾,而以黑名單禁止特定人的發言,並無益於言論的正確。

若真有人鬧場,應以管理規則處置,而非僅著眼於減省管理功夫,丟出一個黑名單功能,讓版眾自己看著辦。

*).被丟入黑名單不一定是鬧場

有人說是鬧場才會被黑,但其實也有很正經非鬧版,僅是意見不同的討論,引經據典的反駁,但不見容於被反駁者,然後就被黑了。這樣的黑名單,就變成了經營一言堂的工具,甚至是確保一方謬論不會被其他人駁斥的保障。

*).現行黑名單的不平等

現在的黑名單有個不對等的待遇:被黑者無法回覆黑人者的樓,但黑人者卻可以回覆被黑者的樓(先放出來,回完文再關回去),黑人者無形中取得較為優勢的權益。而且這個畸形的優勢權益並非僅限於發生爭議的那個樓,而是廣泛擴及所有兩造的任何文章。

簡單地問,黑人者難道就比較尊貴,他可決定特定人不能干預他的任何發言,同時卻又可以任意干預對方的所有發言?

*).正當使用黑名單者是否該受到懲罰

讓違規者付出較高執行成本,才能讓違規者知所節制。但使用黑名單者必須一視同仁地付出較高成本,是否意味著使用黑名單等於違規?

黑人者必定有其理由,如避免鬧場、不想看到特定人的言論、單純不喜歡對方、想經營一言堂的言論獨尊地位、發表謬論怕被人糾正‧‧‧等等。除了惡意使用以外,正常使用者其理由充分正當,為何要受到發言限制的懲罰?

黑名單不該淪落為阻礙不同立場的人交換意見的工具;一視同仁地懲罰黑名單使用者,似乎也有問題。

前面有人建議超過一個人數門檻才開始必須付出代價,這立意是好,可減少黑名單的恣意濫用,但仍有漏洞。存心不當使用之人,依然可以在門檻抵達前就開始「汰舊換新」,或是停止使用黑名單,依舊懲罰不到他。這樣的措施對這種人來說,形同於黑名單容量變小,仍無法阻卻其不善良居心。

多一個新制度,就會多一些額外執行成本,並衍生許多嗜鑽漏洞的惡意使用者。為了彌補漏洞,又要想更多新制度來補洞,越補越多洞,越搞越複雜。

若無有效作為以阻擋鬧場文、討戰文的氾濫,卻設立黑名單讓大家自己看著辦,豈不本末倒置,徒增管理複雜性,搬磚砸腳,自找麻煩!

多與複雜不一定好,有時少而簡單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真正必須使用黑名單的狀況,其實可由站方文章管理的落實來涵蓋,黑名單僅為彌補站方版面管理漏洞的畫蛇添足之舉。其餘以黑名單為一言堂或謬論的維護工具、報復不對盤之人等狀況,不合黑名單創設的精神,更無使用的必要。

至於僅僅是不喜歡特定人,而非對方有何過失,純粹是不對盤而已,個人認為這並不符黑名單設立的精神,無須黑名單的介入。

個人拙見,黑名單無存在必要,反倒應著眼於版面管理效率的改進。站方應對被檢舉文章和發文人有更多的作為。若被檢舉文章和發文人必須對他的所作所為付出更多的成本,一來大家會更珍惜發言,二來有站方的作為當靠山,黑名單自然就無存留之必要。

站方何不考慮回復版主和版面管理人的制度,讓公正、熱心、百打不死的公正人士出任。可分擔站方管理人員的負擔,也可增進問題文章與人物的處置效率,治標治本兼顧。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chiang wrote:
最近常有人跟我抱怨,...想加人入黑名單,那也應該付出些代價!(恕刪)


應該付出些代價才好?
有 500 名單的 代價就是一年 365 元吧.....
眼見為憑 or 眼不見為淨 都是個人應受尊重的權利
我是建議如下 Default Setting 應是<允許回覆>.....當然還是可改成<禁止回覆>......

如上非實例喔....只是方便貼圖......???
我只是覺得 Default Setting 應是 <允許回覆>.....這樣紛爭可能少些
想 親君子遠小人 自身就要表現的大器一點......

公司 Outlook 不可鎖 Admin (不可列 Admin 為垃圾郵件名單...其實組織內部都不行啦...)
01 的 不知如何 可列 管理員 站長 為黑名單 嗎?...... 只是好奇問一問...

雙子貓 wrote:
先聲明,沒有任何人被...(恕刪)

好像該講的都被你講完了.....
黑名單功能是不是好像有點問題,剛剛看到某個嘴砲想把它加入黑名單,可是回到討論頁面還是看得到它,原本以為是因為滿了,可是刪除掉一些被停權的還是加不進去耶....
可以採"記點制"
一個id要同時被10個id列入黑名單, 系統才有作用,
同時可以捉分身, 天才想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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