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影腳大師 wrote:
等等你跑去站務哭訴怎麼辦??
站務哭哭哥
說都不會話 wrote:
哪位可以罵我?哪位可...(恕刪)


請問
管理員是無法看懂以下文字內容嘛?
貴站僅只為提供服務的法人團體,
不過未依照貴站自訂規範妥善管理,
因所提供的服務被濫用,且未妥善依自身規範管理,
因而肇生他人權益受損,
依法是否可以訴請連帶賠償責任?
我相信貴站有律師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妥善管理為經營論壇網站之責,
其下會員是否有恩怨或法律侵權行為,
的確並非貴站所能控制,
但依照自行訂定的管理規範妥善管理,
是貴站必須做到的,不是嗎?
說我已經說過的東西,
卻不回答該回答的,
如果這是申論題,雖不至於0分,但大概也只有同情給分
說我已經說過的東西,
卻不回答該回答的,
如果這是申論題,雖不至於0分,但大概也只有同情給分
說我已經說過的東西,
卻不回答該回答的,
如果這是申論題,雖不至於0分,但大概也只有同情給分
說我已經說過的東西,
卻不回答該回答的,
如果這是申論題,雖不至於0分,但大概也只有同情給分
說我已經說過的東西,
卻不回答該回答的,
如果這是申論題,雖不至於0分,但大概也只有同情給分
說我已經說過的東西,
卻不回答該回答的,
如果這是申論題,雖不至於0分,但大概也只有同情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