蠟筆小郭 wrote:出大鯨魚對付小蝦米的戲碼,路人也唾棄!...(恕刪) 不見得每個人都這樣認為,其實很多網友私底下PM我,認為廠商這麼做並無可議之處。我還是希望那些PM我的網友,能親自站出來說出自己的想法。讓一些人知道,不是只有我這樣認為。當然我也能體諒你們不敢站出來的心情,因為有人發文水準很低落,喜歡畜生來畜生去的,就算你們不站出來,我也會繼續堅持將自己想法表達出來。
"認為".....?!當然,台灣是法治之國,任何人都能提告,可是一個大公司應該也都有一套SOP,今天大家質疑的並不在螞蟻,而是對事件的負責態度,我也有間小公司,當遇到客訴後,即使有99%的把握知道錯不在自己,也不敢把責任推給客戶,我們會做不斷的實驗,証明那1%也不是由我們發生的,然後向保證我們會對那1%更加小心,並保證從以前到以後,都不會讓它發生!白色之瞳 wrote:當廠商認為自己的生產線,不可能讓異物進入,而且懷疑該事件可能是造假的時候,為什麼不能提告? 先批評人的態度,感覺和廠商好相似,是的,支持樓主的水準都很低落,但是我們能判斷是非,我也不批評廠商,它們有保護自己企業的責任,但是方法並不是把消費者打趴在地上、踩在腳下,來證明自己沒錯!白色之瞳 wrote:因為有人發文水準很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