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sunday7776 wrote:
不只官商勾結從政的都...(恕刪)
最無奈的事情就是似乎如此

Nardus wrote:
為何弊案這麼多還是執...(恕刪)
很多連結講得都很精闢一針見血

sydneyliang wrote:
版主大大.這裡的樓....(恕刪)
最近過得如何呢梁同學
很懷念當初和你們大家共同作戰的時候~
820之後原本以為是不是其實在意ETC的小蝦米們太少了呢
現在看來似乎還是挺多人關心時政的
希望政治人物們可以多為國家著想一點不用輪到我們去給他們壓力
aaron36 wrote:
高公局統計,國道基金的累積虧損,到2010年1月底已經超過2000億元,這才是要全面施行電子收費的原因,除原本要收費的國道一號、三號,新增二號、四號、國道六號(霧峰到埔里〉、八號、十號(左營到旗山),也要收費。
我反對的理由如下:
1.增設過多交流道:國道一號、三號各有66個交流道,為了搞定地方政府,這幾年來到底設了多少不需要的交流道,不但使國道流量減緩,浪費的經費由人民買單,大爺你當,凱子消費者做。
2.計費方式不合理:目前高速公路收費站的間距,平均大約35到36公里 ,按里程收費後,走多少收多少錢,收費會比現在的制度更讓人質疑,就是變相增收國道使用費,的確有一上高速公路過收費站就下,使用不到10公里就要付40的情形,但是也可以選擇走平面道路,多走2公里省下40元,甚麼叫公平,甚麼叫使用者付費,不是你政府說了算,原本不用收費的國道二號、四號、國道六號(霧峰到埔里〉、八號、十號(左營到旗山〉,政府憑甚麼收費,故在現有的體制下進行收費,也就是只有國道一號、三號全線按里程收費,才是真理。
3.繳費方式不合理:扣款失敗的作業費轉價給消費者,現行不論何種因素,只要扣款失敗就要付50元作業費,政府應該要堅持只要責任不可歸於消費者,50元作業費由業者買單,這原本就是業者的企業責任,為何消費者要幫你付錢,再者今日計程收費的政策由那個業者得標,本來該業者就要承單營運的不確定性,消費者無過失就無責任,為何要付那不公不義的50元。
政府的政策,人民只能接受,誰教民主社會,百姓是民政府是主,但對不公不義就是要對政府嗆聲,你就是拿人民的血汗錢分贓,每年國道獲利有200多億元,將來計程收費只會更多,國道基金還能累積虧損超過2000億元,吃相...........。
cweilun wrote:
那是在說反話~發酸文...(恕刪)
sydneyliang wrote: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460093&p=5
條理分明的說法.很清楚.
也有小小的疑問.
國道基金的累積虧損???怎虧的??主事官員拍拍屁股升官去.百姓買單??
政策學者.幕僚.精算師.法規會.監察院.行政院...都有連帶關係.責任.
敗將戰死沙場.無法為敗戰負責.
無能官員.失敗的政策.下台無責任??
到底我們是主人還是官員是主人??誰說了算??
不是都是專業.專家嗎?虧這麼多.你還要回江東嗎??
老百姓付出你們這些專業人士的薪水.退休金.還可以虧損那麼多.自己說.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