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天於臺銀-中壢分行談和解之事的結果(小弟於昨日向蘋果日報投訴爆料的內容-續篇)

風無邪 wrote:
我個人是希望銀行能賠...(恕刪)

矛頭不要對我

我不是事主

當事人也不是我

一千萬? 你就不要開玩笑了

實拿有沒有一百萬都是問號

凡。人不可擋 wrote:
恭喜大大洗脫嫌疑!!...(恕刪)


謝謝 有人真的要倒楣了 光明終於來了!!!!!!!!!!!!!!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 很感謝所有關注此事的大大們 由於你們的幫助讓小弟心理舒服不少 社會還是有人情在的 最後還是感謝 再感謝 相信不久的將來 我一定會從政的^^
ryox22001 wrote:
謝謝 有人真的要倒楣...(恕刪)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人負舉證責任,
希望你能找到證據證明銀行疏失,
不然你只能找偽造你證件之詐騙集團求償,

不知本案是偽造證件高明還是銀行人員疏失,
我敢保證銀行一定也強調其為被害人,
且已盡注意之義務而無疏失,
對你的訴訟不表樂觀,
但同情你的遭遇,
你真的很倒楣,
要去燒香拜拜喔。
台中小康 wrote: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人負舉證責任,
希望你能找到證據證明銀行疏失,
不然你只能找偽造你證件之詐騙集團求償,

不知本案是偽造證件高明還是銀行人員疏失,
我敢保證銀行一定也強調其為被害人,
且已盡注意之義務而無疏失,
對你的訴訟不表樂觀,


這件事已經過了一段時間,我相信當事人自己心中也有數,上法院的結果是如何............................

我個人是覺得已經弄到這個地步,銀行不太可能私下賠錢,一定是打官司後再說,

如果我是該銀行的行員,我也不可能私下賠給你,

話就點到此為此...........

PS.不過那些經手的人一定會受到處分,這點是可以肯定的

台中小康 wrote: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恕刪)


唉 那還是得要告...............
法院有收裁判費,
請具體提出請求明細,
務實求償,
以免浪費時間及金錢,

建議聲請調解,
不用花錢且應可得到合理賠償,
但明細不論訴訟與否都須列出,
請參考。
台中小康 wrote:
法院有收裁判費,請具...(恕刪)


謝謝 我會看銀行那邊怎樣回覆 ^^
風無邪 wrote:
下午休假,仔細看了你的留言,對你的懷疑更多了

如果如你所言,兩份證件細節都相同

這代表了這份證件至少是有你身份證的副本下去製作的
.(恕刪)


這位大哥

您是來這裡辦案的嗎

難不成小老百姓應當隨身帶個影像記錄器把一天的生活內容完全收錄進去

以防哪天遇到這種狗屁倒灶的事?

看了您一些回復 老覺得都很官僚

也許您說您遇多這種亂投訴亂求償的人

但並不代表整船人都是這種心存僥倖的人吧

遇到這事 誰也覺得倒楣 更何況是一般上班族 影響之大你可以想見

不是每個人都滿腹經掄 遇到任何事都能夠以他的經濟能力 他的背景 處理棘手的狀況

我想 訴諸媒體 也是小老百姓的一種快速有效管道

也許此風不可長 但

許多單位公司就是要遇到媒體才肯息事寧人不是嗎

聰明的懂得替自己爭取權利 傻的人就像小弟裡面的一位初入社會的女員工 薪水無法匯至帳戶

買車必須完全的繳付現金 無法貸款 買房? 做夢吧

你想想 假設樓主每個月 薪水如我們員工相當19000又無存款

求償 根本是理所當然的理由不是嗎

將心比心吧
ryox22001 wrote:
謝謝 我會看銀行那邊怎樣回覆 ^^
...(恕刪)


銀行不是於194樓回覆過了嗎,
他們不是認為其沒疏失嗎,
所以我才說只有訴訟或經第三人調解才可能解決,

訴訟請舉證,
調解就相互體諒才有可能,
態度不需火爆及強勢,
請三思而後行,
毎一建議最後只有你才是承受所有問題之人,
請慎重。


jesper05 wrote:
許多單位公司就是要遇到媒體才肯息事寧人不是嗎
...(恕刪)



找媒體有兩種結果,
第一對方更強硬,因承認疏失即是賠償之開始。
第二承認疏失賠償,
實務上,第一機率高。

本件銀行已發函回覆說其已盡注意義務,
並無疏失,
訴諸媒體,
一天就沒報導價值,
請問誰還注意,
最後還不是由樓主經訴訟程序求償,
且氣氛已差和解機率不高,
但樓主能證明銀行疏失嗎?

我不表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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