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網路下載未授權節目以免觸法!

p2p常有騙人的檔案,在下載時檔名顯示為非侵權媒體,但實為有心人設局竄改檔名與檔案類型,以致誤犯相關規定,被騙的人有罪嗎?
我有個小小的問題,
自行錄製的電視節目...
如果無商業行為 朋友之間分享,
這有事嗎???

編輯一下....
看球賽有的賽事都會錄下來~
討論了那麼多,重點還是希望版主能夠說說之後的情況!
請問版主所收的信是mail還是一般的平信呢??
難怪沒有收到一般像是政府之類的證函呢?
KKsun wrote:
我有個小小的問題,自...(恕刪)


這我也想問,錄製一些電視節目會犯法?
麥子園 wrote:
這我也想問,錄製一些電視節目會犯法?...(恕刪)


這個簡單,會~

我家鄰居無線網路沒關,目前接他的使用中!
麥子園 wrote:
這我也想問,錄製一些...(恕刪)


你錄製來當成個人家庭收視範圍內使用就不會有問題..有線電視播放的東西就是屬於有授權給家庭的範圍,
你怎麼備份自己用看幾百遍都沒關係, 但就不能拿到所謂的公開場合播放, 也不能賣.

這就是之前有一個人一直強調第51條裡所許可的合理範圍.
saintman wrote:
你錄製來當成個人家庭收視範圍內使用就不會有問題..有線電視播放的東西就是屬於有授權給家庭的範圍,
你怎麼備份自己用看幾百遍都沒關係, 但就不能拿到所謂的公開場合播放, 也不能賣.


這樣是說全台灣的便當店都犯法嗎

那我也想問一下
如果在公開場合放新聞
是那一個單位會來抓??
第四台業者?還是新聞台??
(只是單純好奇想知道)
想問的是...
警方怎知道你有下載The Proposal跟Land of the Lost的?
Open小開 wrote:
這樣是說全台灣的便當...(恕刪)


會抓,只不過都沒抓而已.

我的公司,上個月接到公文,要求補齊廣播音樂之合法撥放受權合約.
不然他要告你,才去繳錢拿合約.
saintman wrote:
你錄製來當成個人家庭...(恕刪)


哈~
了解了解!!!
那東西我繼續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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