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fish001 wrote:
因為欲得文明之幸福,...(恕刪)
我沒法認同你的觀點,你大概就是自己家人被殘忍地殺害,看著破碎屍骸,還能看開自己家人的死,甚至覺得兇手也要人權的人。
若是我家人被莫名殺害,法律又不制裁,我會想盡辦法殺了兇手,接著追殺罔顧受害者與受害家屬的人權團體。就算我是殺兇手與殺人權團體的人,在人權團體的言論中,我也是擁有「不該被判死」的人權在吧?
sunfish001 wrote:
各位,不要因為有人提...(恕刪)
sunfish001 wrote:
herb16899所言甚是,被害者真的很可憐,本不應拿來說嘴,有報仇之心是本性,所以他們要報仇並沒有甚麼錯,我自己也有,所以我不是聖人,我不是大智者或是上帝,但是有時會思考一下們的想法。另外大道之行的問題,"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當然行的通,但是與死刑多寡無關",我覺得是有關的,人類社會中有些人還是猴子,所以有犯罪問題存在,我們可以殺猴子來穩定社會,但是猴子殺了幾千年,猴子沒有減少,因為猴子還是會生猴子,也會教小猴子如何當隻該殺的猴子,若是和猴子講道理,搞不好猴子變人類,那生下的便是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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