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swatn1 wrote:
「 我沒有能力,我反...(恕刪)

每個地方民情不同,我在香港還看過一種湯叫龍虎豹,就是狗貓蛇煮在一起
真的要學國外,為何不說學鄰近的日本有回收車!?
硬要去學別的國家,最後只會變成四不像
別忘了,很多在國外好的事情,到台灣來就完全變了樣
就像你講的亂丟棄寵物在德國要罰90萬
這個到了台灣
依照台灣人的習性就會變成飼主寧願殺了寵物偷埋掉或裝垃圾袋丟掉,也不願被罰90萬

一昧的盲目狗權至上
用盡手段阻撓清潔隊捕狗,造成的環境問題又射後不理
有人被流浪動物害死也裝聾作啞
十年前聽到動保團體是人人尊敬他們保護生命的態度
現在聽到動保團體是一堆人喊罵
可以想想這是為什麼? 事情都是有前因後果的

swatn1 wrote:
我貼過,德國保護動物入憲,也是政黨競爭下的成功,但不是動保人士組黨來立法.是大家普遍都有保護動物的意識.由政黨發聲完成而已.
致於聯署公投,抱歉,綠色政黨搞那麼多年,那次真的辦?哪次辦成功?
這個政策本來就是個笨蛋設計出來的,誰選的?自己心裡有數


很抱歉,我對陳市長一向沒什麼好感,雖然我不是高雄市民,但這次的政策我會挺他。

況且這次他是禁止餵食,看不出來和動保法的法條有相互抵觸,難道不能餵食流浪動物就不是愛護動物?

你有空可以去翻翻我過去的發言,流浪動物造成我們家庭生活環境有多大的困擾,我也懶的再說一次,你覺得流浪動物需要保護,但我覺得不需要,這是我的自主權,依照現行法律對流浪動物應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國民是不會選擇法律遵守的。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約翰康納 wrote:
每個地方民情不同硬要...(恕刪)


那這樣子我們就別推什麼司法改革,石化工業也應該繼續做下去,核四照常運轉好了,什麼白海豚都抓回來吃個夠吧,
大量濫捕鮪魚,進口更多的機車排放廢氣...
反正別的國家的不一定適合我們,不是嗎?

你要自己殺寵物也不是那麼簡單,德國有登記,有警察檢察官等等稽查(美國也有).找一下你的寵物不在了,就更慘.只是台灣人的得過且過的個性,好的法案很難發揮.

致於動保團體目前一堆人罵?你會不會在做夢?證據在哪理?
被人罵還通過動保法?你會不會學花媽睡過頭了

絕代蝴蝶 wrote:
很抱歉,我對陳市長一...(恕刪)


法條上看起來是沒抵觸,但是卻是個笨蛋的「政策」

苛政猛於虎雖是如此,笨蛋政策卻更可怕.

swatn1 wrote:
那這樣子我們就別推什...(恕刪)

不需要這樣一堆情緒性發言,我可是都好好講
國外制度也不是只有德國,其他先進國家大多很徹底的執行安樂死
但這卻是動保團體處處阻撓的
有沒有想過抓進收容所的認養期從7天延長至12天
反而降低了週轉率
讓外面的狗有時間繼續再生


動保團體沒人罵!?
這裡不久前才很多串一堆人罵而已
高雄某團體用手段刪了捕狗預算一堆人罵翻了
應該是你午覺還沒睡醒吧
swatn1 wrote:
法條上看起來是沒抵觸,但是卻是個笨蛋的「政策」

苛政猛於虎雖是如此,笨蛋政策卻更可怕.
...(恕刪)


你覺得這政策是笨蛋 , OK啊 .

反正多數人贊同就好啦 .

贊成罰 餵食流浪動物 & 儘速將無主流浪狗安樂死

希望我國其他四都 , 與各縣市都能儘速跟進 !!

看來 , 動保人士還真的很偏激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約翰康納 wrote:
動保團體沒人罵!?
這裡不久前才很多串一堆人罵而已
高雄某團體用手段刪了捕狗預算一堆人罵翻了
應該是你午覺還沒睡醒吧


他剛來01,還沒去好好爬文過,爬過他就知道有沒有人駡了。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絕代蝴蝶 wrote:
我沒有能力,我反對餵...(恕刪)


<絕對不是像丟銅板給路邊的乞丐一樣。>
---> 所以啊,你這樣寫是把流浪動物當成乞丐嗎?

況且貓咪本是喜好自由的動物,帶回家養,未必是好事.



小拔兔 wrote:
他剛來01,還沒去好...(恕刪)

http://www.tw-kpa.org.tw/webnews/view.php?SN=648
這邊有完整的草案條文,大家可以看看
除了第九條不得餵養妨礙環境衛生愛狗人士有意見以外,其他十幾條全部都是對動物友善的
甚至第六條還開始規定要全面植入晶片並辦理登記,三年全面檢查一次
第五條規定警局要有受理動物案件的窗口
第十六條要編列經費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流浪動物的節目、領養、保護

愛狗人士實在不需要看到斷章取義的新聞就開始抓狂暴氣
甚至還網路串連要對高雄市政府做輿論壓力
洗版市長的臉書、癱瘓市府的電話傳真
我也覺得這些法案不可能一開始就徹底執行
但如果連要開始做法制化都要被愛狗人士攻擊
這樣子做只會讓人覺得你們很盲目又濫情而已

我要是高雄市長看到這樣就繼續每年編列個幾百萬的捕狗經費就好了
省錢又省事
也不會無緣無故被一堆盲目人士串連要反制


alexlovem wrote:
---> 所以啊,你這樣寫是把流浪動物當成乞丐嗎?


你們不是都把阿貓阿狗當成人嗎?一個人不事生產整天在路邊等人施捨不是乞丐不然是啥?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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