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1john wrote:
哪裡日期上不合理請指出,小弟的資訊都是嫌犯已滿18歲。
這只是用來看你是如何處理資訊的,說法和文章衝突就按照自己意思嗎?
真的嗎
你也可以把你的資訊貼上來
然後說說你的看法嗎?
想聽聽不同的意見
流川 風 wrote:
真的嗎你也可以把你的...(恕刪)
tcn1john wrote:
他自己文章內就有說啦~而且內容都是複製貼上的
只有標題是自己下
很多網站都找的到內文,很明顯是內文可信度較高
只是好奇為何日期會矛盾而已。
tcn1john wrote:
回到主題,我想作者想說的是死刑可以
1.平撫受害者家屬心靈
2.讓受刑人反省
對於平撫受害者家屬心靈,我想說的是這不該是死刑的主要考量。
應該從犯下的行為、對被害人本身的傷害去考慮。
這部分是否同意?
tcn1john wrote:
對於讓兇手反省,你提出了一個判處死刑後得到反省的例子。
同樣的,也有判處死刑後沒有反省的例子、判處無期徒刑後有反省、沒反省的例子。
tcn1john wrote:
我認為應該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為目標,但是我也同意現在似乎不適合台灣。
不過在其他地區已經有廢除死刑的做法,表示廢死並不是無稽之談。
tcn1john wrote:
對於平撫受害者家屬心靈,我想說的是這不該是死刑的主要考量。
應該從犯下的行為、對被害人本身的傷害去考慮。
這部分是否同意?
tcn1john wrote:
哪裡日期上不合理請指出,小弟的資訊都是嫌犯已滿18歲。...(恕刪)

tcn1john wrote:
他自己文章內就有說啦~而且內容都是複製貼上的
只有標題是自己下
很多網站都找的到內文,很明顯是內文可信度較高
只是好奇為何日期會矛盾而已。
我想是下標題者把未成年擅自解讀為 未滿18歲
實際上則是日本刑法滿20歲才是成年。
回到主題,我想作者想說的是死刑可以
1.平撫受害者家屬心靈
2.讓受刑人反省
對於平撫受害者家屬心靈,我想說的是這不該是死刑的主要考量。
應該從犯下的行為、對被害人本身的傷害去考慮。
這部分是否同意?
對於讓受害人反省,你提出了一個判處死刑後得到反省的例子。
同樣的,也有判處死刑後沒有反省的例子、判處無期徒刑後有反省、沒反省的例子。
我認為應該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為目標,但是我也同意現在似乎不適合台灣。
不過在其他地區已經有廢除死刑的做法,表示廢死並不是無稽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