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 man wrote:
他請來這個律...(恕刪)
......
請問那位律師是要寄送給誰!?
股別已經確定了!?案號也確定了!?所以已經收到傳票了!?
如果還未收到傳票..上面沒記載股別及案號及該案檢察官姓名
請問"被告陳述狀"是要寄給誰!?
我說真的
我覺得他根本在滾雪球
已經在偵查中的案子還要這樣玩動作......
再看看到時候處分書會怎樣寫......
在偵查中的案子..被告的所有言行討論都是會列入偵查
我還第一次看到已經函送地檢..卻還一直有大動作的......
往常都在新聞裡看到而已..我這次是第一次親自體驗到
大多被告是都靜靜等傳票不然就是趕緊跑
我真的第一次看見......都已經是偵辦中的案子..被告還這樣大玩動作遊戲
可能他真的是沒犯法..不然不可能不怕被加重求刑
所以應該真的是無辜的......
建議他所打的那些內容訊息..可以先備份下來
到時候傳喚出庭時..或是出庭完可以用"原告補充理由告訴狀"呈交給該案檢察官
因為目前是未出庭
(前幾天才看見已經移送板檢..就算已收到傳票..但傳喚日沒那麼快)
所以可以等出庭當日呈交
或是出庭完以"補充理由告訴狀"方式將這些資料全都寄給案檢察官
前兩天搜尋討論串時(看新聞報導後)
有看見這位賣家說他姨丈是某分局的刑事局長..連名字都有打出來
這些資料建議都可以提供給檢察官
雖然我很質疑"刑事局長"一事..但這種帶有恐嚇意味的文章內容可以提供協助調查
至於律師部分..我也蠻質疑
既然刑事局長及律師都飽讀"刑事訴訟法"及"刑法"
卻沒教導賣家一些觀念..恕我覺得漏洞百出
這位刑事局長及律師真的很失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