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nagan wrote:先進國家的制度....由政府墊付以後再由政府向犯罪者追討判賠多少也是法院判如此追討的力量才夠強而不是把責任丟給被害人(尤其本案更應該如此) 那也要看台灣法律是不是有此等代位求償的規定,別國如此,並不代表本國也如此,請先搞清楚
逆低公肖委 wrote:阿你還真怪,配槍跟讓...(恕刪) 你的思想很封建.難不成讓歹徒自行去衝撞路人是最好的做法嗎o.o另外賠償的問題,殺人都可以出獄了,是歸於司法的不正常.警察的責任就是保護市民並將歹徒繩之以法.
styxking wrote:根據那個人的邏輯這棟樓算下來少說有十幾隻鴿子吧 鴿子沒事都上01的啦 他前面有講 還輪班咧flanagan wrote:那要先開放賽車要訓練也要有水準的教練現在看台灣警察的駕駛水準實在不怎樣連計程車都尬不贏 尬贏了有獎品嗎開快車是不是又要被你說成是為了辦案無法無天?
psza wrote:那也要看台灣法律是不...(恕刪) 要進入先進國家之林當然是求進步不然何必改革?國情不同並不是個理由這種事要看共識就如同健保...現在視為理所當然在沒有健保以前看病並不是如此便宜的國家存在的價值其中有一項就是社會公益過去由國家製造不公不義歷史屢見不顯隨著時間以及歷史的進步當遇到不公不義的事就是由國家承擔而非由個人承擔這在過去的思想家中常常看到一但制度形成自然就會視為理所當然如同健保以及勞保等目前已經有的社會福利以目前的文明走向小弟認為這個制度只是早晚的問題(不管責任問題...被害人沒得到照顧就是不公不義)就如同服兵役....當時誰會料到現在只要當10個月的兵甚至不用當兵?不過....如此當然有利有弊以失業給付為例澳洲跟歐洲的生產力就下降制度要配套的而不是以國情不同或是利益..經費等等拒絕改革(台灣的特殊文化...路上的人孔蓋就是一例)那不然就不要使用家電以及現代化的交通工具說是台灣特色也無不可